2021年一月广东加大自学考试等4项考试防疫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2021年一月份自考等4项考试防疫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

2021年一月六日至十日,我省将举行普高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一般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术课程考试和高等教育自考(以下简称“4项考试”)。为进一步加大考试防疫管理,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组考防疫工作需要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教导建议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广东高考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粤卫疾控函〔2020〕151号)、四项考试疫情防控需要和当地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大涉考职员健康监测和跟踪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考试知识点要充分借助“粤康码”数据加大对考生的监测,特别是对红码考生、重点区域考生的跟踪监测。要加大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督促提醒工作,促进每一个考生充分了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需要,同时需要考生配合加大疫情防控:

(一)考生在考试前尽可能不要跨省区外出,特别不要进入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区域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码的,须准时就医排查,并在参加考试时向考试知识点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粤康码”非绿码的自考考生,应准时到有关部门核实。

(二)考试前14天内去过境外或到过境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城市的考生,须准时主动向当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备,内容包括:名字、身份证号、报名号(准考证号)、14天内曾到过的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城市、本人联系电话。

(三)考生须严格做好考试前14天健康信息申报工作。各地市考试机构要督促考试知识点认真核查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

(四)考生因漏报、瞒报或不配合拓展防疫检查等行为引起考试安全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临近年底,疫情形势较为复杂,考试防疫责任重大,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高度看重,认真落实各项防疫和考试管理规定,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推行。

广东教育考试院

202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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