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考自考能源管理本专科专业的通知

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考能源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和〈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考能源管理(专科)专业、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新生注册的通知》(京考自学考试〔2020〕14号)文件精神,经商主考学校同意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院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停考北京高等教育自考能源管理(专科)专业、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现将具体事情通知如下:

一、能源管理(专科)专业、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自2021年一月一日起停考,停考过渡期为三年。

二、能源管理(专科)专业:2023年十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十二月办理最后一次毕业。

三、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2023年四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六月申报最后一次毕业论文,2023年十二月申报最后一次毕业,2024年三月申报最后一次学位。

四、过渡期满而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可参加北京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课程代码与课程名字相同的课程可以免考;也可将考籍转出到有相应专业的其他省市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采用条件应符合转入省专业考试计划的需要。

五、考生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89193989-6进行咨询,也可以关注公众号“北京自学考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留言提问。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

202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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