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大学关于加大和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0年成都大学关于加大和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大和规范我校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有序的进步,依据四川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招生的有关需要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和各校外教学点要高度看重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进步与改革,切实加强投入,改变办学条件,加大管理,规范办学,不断提升办学的水平和社会声誉,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加大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审查和监管。

除与我校签订了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协议的校外教学点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以成都大学的名义招生和办学,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扩大联合办学的招生专业;

三、各教学单位严禁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拥有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坚持办学的主体地位,严禁转移和下放办学权,并抓住有利机会,积极拓展招生宣传,做好生源组织工作,依据自己的实质状况,切实安排好成考补习工作,确保生源水平和2020年成教招生计划的完成。

四、严格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行为。

1、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需要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科的教导下统筹拓展,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包括在校教师和学生)或中介机构加盟代理招生,严禁教学单位在成考录取之前,为招揽生源违规招收所谓“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等,搞所谓“先上车后买票”等违规行为。

2、严格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的招生宣传需要严格实行2020年国家招生政策,根据成都大学继续教育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不得发布模糊和不真实信息误导学生,不得混淆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学考试与一般高等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包括技术培训),高等教育与中职教育等的不同之处;

3、严格根据2020年四川教育考试院的需要,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报名工作,尤其是专升本报名时需要考生需要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期望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需要,高度看重并积极主动、规范有序的拓展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切实维护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大局。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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