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2021级)成考新生入学及注册

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2021级)成考新生入学及注册

第十七条 2020年录取新生于2021年春天根据学校需要的时间入学,新生应按时到指定函授站(点)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新生,应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或所在函授站(点)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不得超越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质状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不是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不是真实、符合有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不是一致。

复查中发现学存活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学籍;情节严峻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第二十条 依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书本费等成本,具体怎么收费严格按湖北物价局核定的我校2020年怎么收费实行。

第二十一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两周内到所属函授站(点)报到、缴费,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得到学习资格。不可以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与学校任何有关教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 已入学的学生由学校、函授站(点)一同打造学生档案。学生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学籍材料(录取通知书、成考考生信息表等)、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大全表、奖励处分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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