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助理医师必考常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应对方案

临床助理医师必考常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应对方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与分类(这里的考试题目主要在法规中出)

1.定义指突然发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社会公众健康严峻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起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与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特征(刚考察)

3.风险

①人群健康和生命严峻受损;

②导致心理伤害;

③导致严峻经济损失;

④国家或区域形象受损及政治影响。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

①重大传染病疫情;

②群体性不明起因疾病;

③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④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5.分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

①应对组织体系及职责;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反应和终止;

④善后处置;

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的保障;

⑥预案管理与更新。

二、群体性不明起因疾病应对处置

1.特征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时尚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峻性的特征。

2.分级Ⅰ级、Ⅱ级和Ⅲ级。

3.处置原则

①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

②准时报告的原则;

③调查与控制并举的原则;

④分工合作、联防联控原则;

⑤信息互通、准时发布原则。

4.医疗机构职责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拓展临床救治。

疑似传染病——按传染病救治。

疑似非传染病——按疑似食物中毒或疑似职业中毒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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