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助理医师必考常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应对方案
临床助理医师必考常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应对方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与分类(这里的考试题目主要在法规中出)
1.定义指突然发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社会公众健康严峻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起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与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特征(刚考察)
3.风险
①人群健康和生命严峻受损;
②导致心理伤害;
③导致严峻经济损失;
④国家或区域形象受损及政治影响。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
①重大传染病疫情;
②群体性不明起因疾病;
③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④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5.分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
①应对组织体系及职责;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反应和终止;
④善后处置;
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的保障;
⑥预案管理与更新。
二、群体性不明起因疾病应对处置
1.特征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时尚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峻性的特征。
2.分级Ⅰ级、Ⅱ级和Ⅲ级。
3.处置原则
①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
②准时报告的原则;
③调查与控制并举的原则;
④分工合作、联防联控原则;
⑤信息互通、准时发布原则。
4.医疗机构职责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拓展临床救治。
疑似传染病——按传染病救治。
疑似非传染病——按疑似食物中毒或疑似职业中毒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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