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案例解析题包括哪些内容

1.合同分类

根据计价方法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本钱加酬金合同。

2.书面形式

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对状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不然,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非常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业主电话通知临时停工,承包商亦答应,是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3.解析上述事件中承包商提出的索赔需要

承包商的索赔应当就固定总价合同的条款来认定索赔需要的合理性。

(1)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后按总价结算。一般只有设计变更,或合同中规定的调价条件,如法律的变化等才允许

调整理同价钱。假如设计变更在业主既定范围内,仍然根据原合同价钱结算。

(2)洪涝灾害是不可抗力,是业主应当承担的风险,工期和成本索赔合理。

(3)业主拖欠工程款,承包商暂停施工,承包商的工期索赔是适当的。

(4)工程过程中修改施工策略,因为物价和人工费涨价所带来的风险应当由承包商来承担。所以,对于这部分成本索赔是不适当的。

(5)设备检修导致的工期延误是承包商我们的起因导致的。不应分析承包商的工期和成本索赔需要。

(6)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所需资源短缺导致的工期延误,是因为承包商我们的起因导致的,故不予顺延工期。

(7)承包上改动施工策略是承包商自身应当承担的价格风险之一。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应当承担的风险包括:价格风险,即价格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和工程过程中因为物价和人工费涨价所带来的风险;工程量风险,包括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或工程项目未列全而导致的损失、投标价格设计深度不够导致的损失。承包商对于我们的投标策略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应当对于自身就招标文件的讲解负责;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对施工策略的合理性负责。

四、某水利工程项目业主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与某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准时组建了监理机构,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了监理规划和相应的监理推行细节。在开工前后的施工筹备阶段推行监理时,遇见了以下的一些状况,则监理工程师应当怎么样对待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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