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要点:票据权利的获得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要点:票据权利的获得

票据权利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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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据权利的类型

(1)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一般状况下,持票人应当第一行使付款请求权,得不到付款时,方可行使追索权。

2.票据权利的获得方法

(1)出票获得;

(2)出售获得;

(3)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法获得票据。

3.当事人能否获得票据权利的判断

(1)票据的获得,需要给付对价。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获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免费获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但其所享有些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2)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获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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