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主观题题型示范

2020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主观题题型示范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九月五日至七日。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职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预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

《中级经济法》科目考试题目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卷、综合题。

2021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主观题题型示范

题型示范——主观题

1.简答卷

(1)案例解析型

2016年九月一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吴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十月十日,梁某请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以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

2016年十二月一日,梁某调查发现,周某于2016年一月一日将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赠送给亲戚郑某。2017年一月二十日,梁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郑某抗辩:

(1)自身不了解周某无力清偿欠款,是善意第三人,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2)自2016年一月一日赠与行为发生至梁某起诉,已经超越可以行使撤销权的1年法按期间,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需要:

依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规范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不是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郑某抗辩理由(1)是不是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抗辩理由(2)是不是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合法。

理由:依据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本题中,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吴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与梁某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所以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合法。

(2)郑某抗辩理由(1)不成立。

理由:依据规定,因债务人免费出售财产,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不论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债权人均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郑某抗辩理由(2)不成立。

理由:依据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而非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

在本题中,2016年十二月一日梁某调查发现该行为,截止到2017年一月二十日尚未超越1年,撤销权未消灭。

(2)税法计算型【本题税法计算以2019教材为准】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推销生意,2018年发生如下事情:

(1)一月,将本公司于2018年十月购入的一处房地产推销给乙公司,获得含税推销额1 332万元。

(2)五月,以附赠营销的方法推销A化妆品400件,同时赠送B化妆品200件。已知,A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2万元,B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1万元。

(3)七月,购进化妆品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另外向运输企业支付该批货物的不含税运费为3万元,获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甲公司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需要:依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规范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事情(1)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2)计算事情(2)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3)计算事情(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

(1)事情(1)中推销不动产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当期销项税额=推销额×税率。故甲企业的销项税额=1 332÷(1+10%)×10%=121.1(万元)。

(2)事情(2)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免费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该视同推销货物缴纳增值税。故甲企业的销项税额=400×0.2×16%+200×0.1×16%=16(万元)

(3)事情(3)中购进的化妆品和购进的运输服务都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16%+3×10%=5.1(万元)。

2. 综合题

(1)案例解析型

2016年六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一同资金投入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甲公司以房子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常识产权出资,2015年十二月前缴足。

(3)公司设股东会,1名实行董事和1名监事。

(4)股东根据1∶1∶1∶1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对出资及表决权事情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质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有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十一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8年六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很多冲突且没办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情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企业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状况:

(1)因为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子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机会器设备的实质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

清算组需要甲公司补足房子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需要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质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需要:

依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规范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法中的不合法之处。

(2)丁公司设1名实行董事和1名监事是不是合法?说明理由。

(3)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企业的决议是不是合法?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子贬值10万元是不是合法?说明理由。

(5)对乙企业的实质出资价额的不足,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分别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答案】

(1)丙公司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不合法。

理由:依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名字、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丁公司设1名实行董事和1名监事合法。

理由:依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实行董事、1~2名监事,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3)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企业的决议合法。

理由:依据规定,公司解散是股东会的特别决议,需要经代表(全体)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题中,股东根据1∶1∶1∶1行使表决权,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解散公司,超越全部表决权的2/3,故作出解散企业的决议合法。

(4)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子贬值10万元合法。

理由:依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①乙公司应依法全方位履行出资义务,向丁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不足部分的本息。

②丁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应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企业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税法计算型【本题税法计算以2019教材为准】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推销,2018年六月发生如下事情:

(1)购进生产钢材一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80万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将该批钢材运回,获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

(2)进口钢材一批,支付给海外的购货款120万元(人民币,下同)、到达国内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11万元、保险费13万元。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后,开具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将一批压缩机推销给某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一般发票,获得含税收入28.08万元。

(4)将一批A型电冰箱赊销给乙公司,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六月十五日付款。六月二十日甲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 040万元;乙公司于六月三十日支付货款,当日还依约支付了5.85万元的违约金。

(5)将自产的10台A型电冰箱(总本钱为3.5万元)赠送给当地的敬老院。

(6)将甲企业新试制的2台B型电冰箱用于本企业的职工饭店,每台本钱1万元,市场上无B型电冰箱的推销价钱。

已知:甲企业进口钢材的关税税率为7%;A型电冰箱当月平均不含税售价为每台0.75万元;A型电冰箱和B型电冰箱的本钱收益率均为10%;甲企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当期均已通过认证。

需要:依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规范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事情(1)中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事情(2)中甲企业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计算事情(3)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4)计算事情(4)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甲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什么时?说明理由。

(5)计算事情(5)中甲企业是不是需要缴纳增值税?假如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假如无需,说明理由。

(6)计算事情(6)中甲企业是不是需要缴纳增值税?假如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假如无需,说明理由。

【答案及详解】

(1)事情(1)中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80×16%+10×10%=45.8(万元)。购进钢材与同意运输服务,均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0%。

(2)事情(2)中甲企业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20+11+13)×(1+7%)×16%=24.65(万元)。

进口钢材组成计税价钱=关税完税价钱+关税=关税完税价钱×(1+关税税率)。关税完税价钱包括购货款与货物到达国内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保险费。

(3)事情(3)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28.08÷(1+16%)×16%=3.87(万元)。推销货物,获得含税收入,需要先进行价税离别后再计算销项税额。

(4)①事情(4)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1 040+5.85÷(1+16%)]×16%=171.44(万元)。

②甲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六月十五日。

理由:采取赊销方法推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六月十五日),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甲企业收到的违约金收入,是价外成本,需要价税离别后并入计税推销额中。

(5)甲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将自产货物免费赠送给敬老院,是视同推销货物,根据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推销价钱计算销项税额。事情(5)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10×0.75×16%=1.2(万元)。

(6)甲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饭店,是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推销计算销项税额。视同推销行为发生时,应计算销项税额,其推销额的确定根据下列顺序:①根据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推销价钱确定。②根据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推销价钱确定。③根据组成计税价钱确定,组成计税价钱=本钱×(1+本钱收益率)。只有在没“同类货物”平均推销价钱的状况下,才需要计算组成计税价钱。

本案例中没有①、②所述状况,因此依据③计算增值税:事情(6)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2×1×(1+10%)×16%=0.35(万元)。

想知道更多信息请访问优课网中级会计师考试频道。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ubanyouke.com/21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