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试知识点24:公司债券

2020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试知识点24: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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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试知识点24】公司债券

(一)公开发行

1、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1)拥有完善且运行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收益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发行债券: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况;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作用。

3.核准和发行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二)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

1、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资金投入者发行。

2、职员范围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资金投入者范围内出售;

(2)出售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资金投入者合计不得超越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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