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经济法受《民法典》影响将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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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师备考该安排起来了!2021中级经济法考生请注意!受《民法典》影响这章将大变!

一千二百六十条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与一日正式推行。这就意味着在2021年的中级经济法教材中大概纳入《民法典》的有关内容。那具体有哪些内容会受到《民法典》的影响呢?

《民法典》分为七编,其中对中级经济法影响最大的是第三编合同与第二编的第十七章至第十九章(担保物权),第二就是第一编总则。这三编分别对应的是中级经济法的第五章、第一章的第二节。但《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的内容对之前的规定几乎没实质性的变动,造成第一章第二节的内容预计不会发生变动,所以预计仅第五章的内容在2021年教材中会有较大的变动。

在中级经济法中,第五章合同法律规范的地位可以说是不容忽略。

从历年考试所占分值上看,第五章分值基本在17分左右,占整体分值的17%左右。

从试题上看,第五章活跃在各种题型中,从客观题到主观题都有第五章的身影。

而《民法典》对合同内容的变动,可以说是全方位的,虽然有非常多内容本质上没变动,但非常多细小的内容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例如考试的重点也是易错点的保全手段,《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达成的……,而之前《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可以看出来《民法典》对代位权没需要需要是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而保全手段中撤销权也是这样。

再比方说考试的重点保证,《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法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根据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法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根据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是把之前的认定完全进行了更改。

总体而言,《民法典》中对第五章的变动会是彻底性的,而第五章是考试中的重点章节,不言而喻到2021年的备考重压会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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