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一日

武汉2020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一日

2020年湖北武汉初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公布,依据安排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一日。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准考证集中打印日期为2020年八月十六日至八月二十五日。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武汉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情的通知

依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情的通知》(会考〔2020〕5号),根据湖北、武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武汉考区)考务日程调整。

一、考试时间准时长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准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一日。具体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可以混用。

(二)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准时长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九月五日至六日举行,共2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准时长如下:

2.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准时长不变,仍为2020年九月六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考务安排有关事情

(一)考生应在公布的准考证打印入口官网起止日期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址、科目,认真阅读考生需知。请考生提前了解赴考路线、时间、天气等,考试当天出发前留足机动时间,预防因换乘、堵车等迟到。全省初级资格准考证集中打印日期为2020年八月十六日至八月二十五日;中高级资格准考证集中打印日期为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一日。错过集中打印日期的,初级请于八月二十八日14时后,中高级请九月四日14时后自行上网打印。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市会计职称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职员进行处置。严峻违法违规考生将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网上公告,有关信息记入省、市会计职员诚信档案。

(三)2020年八月二十二日前,初、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卷演示、模拟答卷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办法介绍等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请考生认真了解。

(四)按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安排,2020年九月三十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十月十七日前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五)考生准考证上名字、身份证号码、相片信息发生错误的:

1. 初级考生于2020年八月十七日至八月二十一日,八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五日期间;

2. 中、高级资格考生于2020年八月二十四日至八月二十八日,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一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武汉财政局2号楼307室申请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准考证上信息错误没修改的,不可以参加考试。信息修改具体办理办法详见《武汉会计考办关于受理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武汉考区)报名信息错误修改更正事宜的通知》,网址:http://czj.wuhan.gov.cn/FBJD/TZGG/202007/t20200702_1389226.html。

名字中有生僻字打印不出来、以相近字替代的,没办法修改,不影响考试,但考试合格后发放的证书名字信息仍为替代字。

(六)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机位号查找相应的教室。

考生入场入座后,将身份证、准考证统一放置于桌面上方,以备核查。

(七)考生手机在验证绿码后应关机,进入考场后应存放于指定地方,带包的可以关闭后放在包内,没带包的应置于手机袋内、袋上签字并集中存放在讲台,凭准考证或身份证领取,预防丢失。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在考位上拿出手机,无论开关与否,即视同舞弊。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物品存放在考场指定地方。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置。

(八)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需要登录考试系统。超越30分钟,系统不再同意考生登录,视为缺考。(刷身份证入场不可以替代登录考试系统)

(九)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用纸和演算用笔,考试结束后由监考职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置。

(十)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互联网、电力出现异常状况,考生应准时举手示意,请监考职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问题等客观起因造成答卷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职员提出补时需要,由监考职员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需要。

(十一)考生在进入考场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场,如确有特殊状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需要经监考职员同意并由指定的员工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十二)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十三)考生因未按需要操作所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四)考生不得将考试题目内容带出考场,不得传播、扩散考试题目内容。

三、防疫防控需要

(一)考生应根据湖北、武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拓展防控工作。如有扰乱考试秩序,拒不服从管理的,按人社部31号令终止考试并责令离场;情节严峻的,按规定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前,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情况好,提前筹备好口罩等防护物资。赴考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全程佩带口罩,可佩带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因为病毒消杀和系统测试需要,考试前各考场将进行封场,考生请不要提前入校“踩点”。考试日各考试知识点会张贴线路图和考场分布图,也会有员工进行引导。

(四)考生在开考试前60分钟开始入场体温测试。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入场时需要自行佩带医用口罩并进行手部消毒。考生进入体温测试区后,由员工使用非接触式测温设备进行体温测试,所有职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下一地区。首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应退出体温测试区,在留观室可休息10分钟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法第三测量,留观至考试时段者相应作补时处置;仍不合格的劝其退出考试。

(五)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测试低于37.3度的需要。对持有些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疑似症状,或持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区域身份证,或具备高、中风险等级区域与境外旅游史的考生,要拓展两次核酸测试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测试,需要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核酸测试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情况不真实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有关职员的责任。

(六)考生在入场时应自行佩带口罩。考试中,考生应根据《公众科学戴口罩引导(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和武汉疫情防控需要,除按监考职员需要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外,需要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疫。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突发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准时向考务员工报告,由考务员工按应对程序处置。考试中,各批次之间均安排有病毒消杀,考生不得使用消杀剂对计算机屏幕、键盘、机箱、电插座等进行喷雾,预防出现短路、火灾等事故。

(七)入场身份验证。考生需要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同意身份验证。

(八)考生退场。考生退场时应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试知识点,不得在考场、考试知识点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不发生聚集风险。

(九)根据防疫需要,考试期间外来汽车一律不得进入考试知识点学校内。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详细理解以上内容,安全参考、诚信参考,预祝考试获得好成绩!

原文标题: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武汉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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