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怎么样注销二建

江苏怎么样注销二建

部分考生对于江苏二建注销注册步骤不是非常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些材料,期望可以帮到大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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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九月一日起,江苏二建均采取“无纸化”、“不见面”审批模式。企业需先申请开通“江苏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账户,登录后在建造师模块下进行相应二建注册工作。

(一)注销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身份证明;

(2)注册证书;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

(4)《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浅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步骤: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建注销注册申请,根据系统提醒上传有关材料扫描件,上报数据后将注册证书邮寄至指定地址(南京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二建窗口,联系电话:025-51868917、51868919)。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注册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填写申请表应该注意事情:注销多个专业中的某一个专业时,申请表需在备注一栏标明注销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保留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

二建注销步骤

1、由企业单位登陆企业资质管理页面,申请待注销的职员证书注销,分别在个人界面和企业界面申请注销,并打印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企业建议中签字盖章;

2、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审查,审查人签字并盖章;

3、将审查后的表格及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印章送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科室,备案注销,时间一般在40天左右。

扩展资料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1、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4、受到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准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准时告知注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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