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河南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工作办理时间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

2020年九月份自考毕业手续办理工作马上开始,该次办理毕业证主如果参加延期考试后全部课程合格并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及已往考试课程已全部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八月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48号)文件精神,此次毕业时间将统一调整为2020年九月三十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六月三十日的自考毕业证书。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拓展,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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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河南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工作办理时间

一、受理考生毕业申请

(一)受理时间:2020年八月二十四日—八月二十六日。

(二)考生须提交材料:

1.申请专科毕业:

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别表。

2.申请本科毕业: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年九月三十日(含三十日)以前毕业于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十二月以前毕业生和自考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时间在2001年十二月之前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需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河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别表。

以上材料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初审无误后,退还原件,留存经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备查。

(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项目:

1.审核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不是与上交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并需要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2.审核申请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册信息和《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十二月以前毕业生和自考毕业生除外),是不是与现考籍库内基本信息完全一致,照片确为同一人。如专科注册信息与现考籍库内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依据以下不一样状况进行不一样处置。

(1)本科基本信息有误的,本次不受理毕业,考生勘误后重新申请。

(2)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信息与申请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教导考生对照《河南高等教育自考考籍管理方法(试行)》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后再受理(提交材料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待后续审核时上报)。该类考生因需教育部考试中心人工复核前置学历进行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相对滞后,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注意向考生讲解说明。

(3)因个人违法行为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获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针对往年已在学信网注册需信息更正的毕业生,本次不再受理。

(五)各主考学校请于八月二十八日前向信息处反馈初审毕业生名单,纸质毕业生名单请于八月三十一日前报送自学考试处(可以邮寄,邮寄时注明本人签收)。

(六)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别表作为审核毕业条件之一,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验收,不再送交省招办审验。此表请考生登录河南招生办公室官网自行打印,考生所在单位(非在职职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鉴别并加盖公章。对思想品德鉴别不合格者,应取消其毕业资格。

(七)严格申请程序。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年度工作目的考核的要紧指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顺利完成。

二、办证工作安排和需要

(一)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实行省招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集中办公,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在2020年九月二十一日—二十八日。各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规定日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送审毕业材料。送审地址为河南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

(二)参与办理毕业手续工作的同志应在思想上高度看重,认真工作,相互配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防各种材料、数据的丢失与污损,严防涂改、伪造数据与材料等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三)注意留存各种数据和材料,审核职员要签名负责,经办人保存原始资料备查,特别应该注意数据的安全性,准时做好备份。

(四)参加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的同志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好新型冠状肺炎防疫手段。

(五)各主考学校于2020年十月十七日前完成验印工作并将毕业生材料送交我办自学考试处403房间。

(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到我办自学考试处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发放毕业证书时请提醒考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鉴别表存放至个人人事档案里,预防丢失。

(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准时向省招办财务室上缴自考办理毕业证成本,未上缴者将从自考考试报名费中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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