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方法》的通知

各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引导高职院校依法依规设置专业,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方法(试行)》(教职成厅〔2021〕1号)(以下简称《方法》),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质,提出以下需要,请一并贯彻实行。

一、深入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进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达成职业教育“不一样种类、同等要紧”的重大举措,也是职业教育由参照一般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点鲜明的种类教育转变的要紧路径,有益于使教育选择更多样、成长道路更宽广,使学业提高通道、职业晋升通道、社会上升通道愈加畅通,对全方位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我省经济高水平进步和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意义重大。各高校要广泛组织《方法》的学习、研讨,全方位准确理解《方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充分认识加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进步的重要程度和紧迫性,落实职业教育与一般教育“同等要紧地位”,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作为学校的重大进步机会,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准则作为目的牵引,科学谋划好学校“十四五”事业进步规划,不断深化内涵建设,引领学校科学定位、特点进步。要广泛借助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方法,向社会进行深入宣传,积极创造社会各界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改革的好进步环境。

二、深入拓展试点,积极稳步推进

根据稳步推进总需要,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为我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推进高层次高水平技术技术型人才培养,促进安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塑造安徽职业教育革新进步新高地。拥有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要结合学校实质,面向地区支柱产业需要的特点专业科类,充分发挥应用型本科专业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方面的优势,突出职业教育种类特征,融入职业教育改革进步理念、元素,积极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培养高级专门技术技术人才。支持一般本科高校依托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拓展职业教育专业改革试点,探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相衔接的方法,拓展高层次技术技术人才的成长通道。“双高”建设院校、安徽地方技术型高水平大学等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要依托省级及以上重点(特点)专业,积极拓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试点,构建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贯通式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革新创造技术技术人才。要对照《方法》规定的设置条件与需要,逐条梳理,深入自查,从严查找差距,补齐弱点、增强优势、彰显特点,全方位加大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水平。要高度看重《方法》关注的要点,尤其是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要夯实进步基础,提高服务进步能力,为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奠定基础。省教育厅将依据《方法》需要,在符合条件的高校范畴内组织论证提出拟设专业,并报备教育部。

三、科学布局设置,构建水平保障体系

省教育厅将结合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根据职业、岗位技术和专业常识进行设置调整,做好高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体现针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各高校要落实《方法》需要,拓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查,做好人才需要解析和预测,做好“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立足我省“三个强省”策略和产业进步重点范围,加快专业优化调整,努力塑造优势特点品牌专业(群)。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布点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主动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培养解决复杂问题、进行复杂操作、确需长学制培养的高层次技术技术人才,主要从事科技成就、实验成就转化,生产加工中高档商品、提供中高档服务,服务经济高水平进步。

各高校要全方位落实《深化新年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策略》需要,坚持进步定位,把立德树人效果作为根本准则,持续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则规范体系,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保障机制,保证人才培养水平。省教育厅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建设状况纳入学校水平年度报告,进一步打造完善专业设置的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将招生、办学、就业、生均经费投入等状况评价结果作为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的基本依据。拓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打造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阶段性评价和周期性评估监测机制,对于开设专业出现办学条件严峻不足、教学水平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形的,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连续3年不招生的,原则上应准时撤销该专业点。

请各高校对照《准则》需要,依据国家法定的统计数据,认真梳理学校各项指标,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学校各项指标达标状况,积极落实针对性、实效性举措,为申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做好条件筹备,并于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颁布后10天内,填写《安徽高职院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标统计表》(附件2),以邮件形式报送至高等教育处,联系人:任雯君,万林,联系电话:0551-62815925,邮箱:ahgj_wl@126.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 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方法 (试行)》的通知

出处:安徽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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