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武汉大学自考社会考生学士学位申请补充条件

各社会考生:

本次春天自考社会考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已完成审核,现通知后续有关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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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武汉大学自考社会考生学士学位申请补充条件

1.截至9月30日,通过学位审核的考生(查阅名册见附件)需邮寄两张两寸蓝底彩色证件照,需要和网上申请使用的电子照片同版,并在背面写上考生名字和网申报名号。

(邮寄地址: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一号楼119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管理与服务部 夏老师收) 。

2.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初定为10月份第三周和第四周的工作日,请各考生电话预约、扫描二维码进校领取学位证书。联系电话:68778447 。

3.原定于上半年三月六日领取2019年秋天申请的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延迟。现通知各考生于9月份的工作日,电话预约、扫描二维码进校领取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学院将依据学校教导建议和疫情形势变化,准时调整健全疫情防控方案和手段。以上通知安排如有调整,请各考生理解与配合,感谢支持!

附件:通过学位审核的考生名册.doc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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