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易考试知识点:公司法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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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考试知识点】公司法律方案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的股份公司。

4、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5、公司债券:是指公司根据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肯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单选题]以募集设立方法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

A、20%

B、25%

C、30%

D、35%

『参考答案』D

2[多选题]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企业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

A、检查公司财务

B、监督董事、高级管理职员执业

C、罢免董事、高级管理职员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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