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南宁师范大学新增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试点专业的批复

南宁师范大学:

你校《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增设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参加高等教育自考互联网助学试点的请示》(南师报〔2021〕1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考(以下简称自考)高水平进步,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自考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情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及试点需要

同意在你校自考互联网助学试点中新增英语(0502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等2个本科专业,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拟定、交流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教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

二、课程设置及需要

互联网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交流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后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率最高不超越30%。你校负责交流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教导审核“优课网”互联网助学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渠道上考试报名核成绩,确保教学水平。

三、招生对象及宣传需要

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考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拓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考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21年〕24号)实行。

请你校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健全助学习管理规定,加大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好服务,不断概括试点经验,确保助学水平。在试点工作中遇见任何问题,请准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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