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方法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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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方法》是建设部为了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2006年九月二十日发布的政策参考。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市监函[2006]62号

【发布日期】2006-09-20

【生效日期】2006-09-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出处】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方法

(建市监函[2006]6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大家组织拟定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附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方法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六年9月20日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方法

为了贯彻落实《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流程》(建市监函[2006]28号)中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拓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9号)的需要,拟定本方法。

一、继续教育目的

通过拓展继续教育使注册监理工程师准时学会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准则规范和政策,熟知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办法,了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适时更新生意常识,不断提升注册监理工程师生意素质和执业水平,以适应拓展工程监理生意和工程监理事业进步的需要。

二、 继续教育学时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同意96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48学时。必修课48学时每年可安排16学时。选修课48学时按注册专业安排学时,只注册一个专业的,每年同意该注册专业选修课16学时的继续教育;注册两个专业的,每年同意相应两个注册专业选修课各8学时的继续教育。

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工作需要可集中安排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专业时,在提出申请之前,应同意申请变更注册专业24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时,在提出申请之前,应同意新聘用单位所在地8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

经全国性行业协会监理委员会或分会(以下简称:专业监理协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理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监理协会)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同意,从事以下工作所获得的学时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的部分学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有关工程监理的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每篇限一人计4学时;从事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和考试命题工作,每年次每个人计8学时。

三、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

1、国家最近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准则规范和政策;

2、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办法;

3、工程监理案例解析;

4、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二)选修课

1、地方及行业最近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规、准则规范和政策;

2、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

3、专业工程监理案例解析;

4、需要补充的其它与工程监理生意有关的常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每年十二月底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的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其中继续教育必修课的具体内容由建设部有关司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和行业专家一同拟定,必修课的培训教材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撰写和推荐。继续教育选修课的具体内容由专业监理协会和地方监理协会负责提出,并于每年的十一月底前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确认,选修课培训教材由专业监理协会和地方监理协会负责撰写和推荐。

四、继续教育方法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和互联网教学的方法进行。集中面授由经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公布的培训单位推行。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依据注册专业就近选择培训单位同意继续教育。各培训单位负责将注册监理工程师参加集中面授学习状况记录在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统一印制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手册》上,加盖培训单位印章,并准时将继续教育培训班学员名单、培训内容、学时、考试成绩及师资状况等资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送相应的专业监理协会或地方监理协会认同。认同后,专业监理协会和地方监理协会应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手册》上加盖印章,并准时将培训班学员名单等资料的电子文档通过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备案。

互联网教学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同专业监理协会和地方监理协会一同组织推行。参加互联网学习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登陆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提出学习申请,在网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必修课和相应注册专业选修课的学时(同意变更注册继续教育的要完成规定的选修课学时)后,打印互联网学习证明,凭该证明参加由专业监理协会或地方监理协会组织的检测。检测成绩合格的,由专业监理协会或地方监理协会将互联网学习状况和检测成绩记录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手册》上并加盖印章。专业监理协会和地方监理协会应准时将参加互联网学习的学员名单等资料的电子文档通过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备案。

注册监理工程师选择上述任何方法同意继续教育达到96学时或完成申请变更规定的学时后,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手册》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时达到继续教育需要的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培训单位

凡具备办学许可证的建设行业培训机构和有工程管理专业或有关工程专业的高等院校,有固定的教学场合、专职管理职员且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甲级监理企业的总监等)占师资队伍三分之一以上的,均可申请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由专业监理协会、地方监理协会或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分别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推荐。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依据继续教育需要和培训单位的状况,确定并公布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推荐单位应加大对培训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由培训单位按工程专业举办,继续教育培训单位需要保证培训水平,每期培训班均要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并配备专职管理职员。

六、继续教育监督管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在建设部的监督教导下负责组织拓展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各专业监理协会负责本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地方监理协会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教导下,负责本行政地区内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工程监理企业应督促本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按期同意继续教育,有责任为本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意继续教育提供时间和经费保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义务同意继续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在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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