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通知发布

2020辽宁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通知发布(八月十四日起报名)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消防工程师报名网站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十一月七日 上午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十一月八日 上午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解析

二、考试报名条件及需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规范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获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获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

术工作满1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获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职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拥有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解析》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一科)。

1.2011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考试报名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养护测试、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解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需要,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轨学历、学位,包括参加一般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互联网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考所获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全日制学历考试报名职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有关工作年限。

三、报名有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职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市要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需要,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置等重点环节工作。

1.考试报名职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想承担不真实承诺的责任。考试报名职员不需要携带学历证明、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对考试报名职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考试报名有关事情。

2.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根据资格审核部门需要办理考试报名有关事情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置。考试报名职员确认报名后,已缴成本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有效合格成绩的应试职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置;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符合考试报名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置。

应试职员有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峻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打造失信应试职员黑名单规范,加大跨部门联动响应,将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职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职员信息视状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在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峻、特别严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试报名职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与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二)报名步骤准时间安排

1.报名步骤。注册(信息在线核验、上传照片,可提前注册)、填写考试报名信息(阅读告知承诺书及考试报名需知、签署“考试报名承诺书”)、报名确认、资格审核(考试报名信息核验、核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2.报名日期安排

2021年辽宁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通知发布

(三)注册

1.新注册考试报名职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帮助等方法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开始(2019年六月)前,己注册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健全学历、学位信息后方可继续报名。

3.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考试报名职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健全,并认真阅读考试报名需知和考试报名条件说明以免影响报名。

4.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是系统对2002年到今天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九月到今天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字(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第三核验。核验结果提醒“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干扰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5.注册时需要上传最近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第三登录报名系统时提醒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置,源照片需要需要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最近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明确,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考试报名职员须按审核建议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考试报名职员对照片水平负责,如因照片水平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负责。

(四)填写考试报名信息

1.明确告知内容。我省考试报名职员(含大连考生)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考试报名的考试项目和考试报名省份(辽宁),阅读《告知承诺书》、《考试报名需知》和《报名步骤》等文件。

2.选择报名地市及核查点。驻沈的中、省直单位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地市应选择“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考试报名职员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及相应的核查点(咨询电话见附件2)。

3.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试报名承诺。考试报名职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需要填报有关信息后,本人签署《考试报名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报名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老考生考试报名原级别专业时,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绩。

(五)报名信息确认

考试报名职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可以更改,考试报名职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1.报名确认时,下列考试报名职员须按系统提醒上传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验。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考试报名职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考试报名条件需要,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考试报名职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报名确认时,下列考试报名职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需要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进行人工核验。

(1)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考试报名职员;

(2)其他身份证件种类、境外学历学位等没办法在线核验的考试报名职员;

(3)在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峻、特别严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试报名职员。

(六)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

1.考试报名职员在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试报名条件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试报名职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

2.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各市考试报名职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考试报名职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可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需要,借助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考试报名职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见附件2)。

3.资格审核部门要严格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暂行方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对考试报名职员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同时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真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来源理。

(七)缴费

考试报名职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考试报名职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考试报名职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准则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消防安全案例解析》(主观题)科目怎么收费为69元/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科目怎么收费为65元/科。

(二)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考试报名职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况,如有问题请准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考试报名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卷需要

(一)应试职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卷所用草稿纸由考试知识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消防安全案例解析》科目在专用答卷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答卷前需要仔细阅读应试职员需要注意的地方(试题封二)和作答需知(专用答卷卡首页),答卷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卷卡划定的地区内作答。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手段,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借助高科技方法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置。

(二)稳妥处置不实承诺问题。对成绩合格职员须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重点核查是不是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践诺状况。各市资格审核部门在成绩合格职员复核、公示工作中,发现不实承诺问题,按《关于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有关规定处置。

(三)依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应试职员有严峻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峻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四)应试职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方法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我们的试题和答卷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题雷同。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方法等甄别为雷同答题的考试答题,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置。

八、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考试成绩。

(二)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职员,需要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职员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九、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专业版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2020年八月二十八日通过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高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20年九月二日前将考场数据通过VPN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试知识点名字、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考试知识点确定单一致。

十、试题预约及取送

(一)试题预约单由G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考试知识点分别预约后大全成全市订单),各市务必于2020年九月二日前将试题预约单和考试知识点确定单填写并盖章,传真至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传真:024-23447309。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由印刷厂按市分装试题,请各市按下列需要办理:

1.试题预约单上单位名字要注明省份,例:辽宁 鞍山 人事考试中心,并加盖公章。

2.考试知识点确定单中考试知识点的各项信息须与考场数据中的考试知识点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应于2020年十一月五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题,并于十一月九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题、答卷卡送回。

十一、考试概要及考试用书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概要及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联系电话:010-64962347 010-64929211 010-64921644。

十二、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职员证书领取事宜根据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考试报名职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考试报名职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三、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一)各市要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需要,认真做好考试知识点考务员工临考培训,切实加大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在考试组织推行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付。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职员、考试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期间考试组织推行安全、平稳、顺利。

(三)本次考试考务有关工作将依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请应试职员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

十四、其他

我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2)

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点击查询附件)

1、消防工程有关专业新旧对照表.docx

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部门咨询电话

辽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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