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1年四月自考考试报名简章

一、考试报名需知

(一)从2021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考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实行的各专业计划需要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自学考试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有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计划实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21年〕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考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实行。

(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学考试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试前8个月至考试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21年四月二十八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方法推行前已获得学籍(考籍)或者已获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考试报名法律类专业自学考试生考试报名前详细了解有关规定。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考试报名“00012英语(一)”顶替。

(四)由我省撰写的各专业课程自考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五)鉴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因新冠疫情停考、可能影响有关考生正常毕业的实质状况,为确保考生利益,对浙考委【2021年】1号文件规定的2021年开始不再颁发毕业证书专业中开设英语(一)或英语(二)课程的1020224房产经营与管理本科、1050113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1080605电力系统及其智能化本科、1080705电子工程本科、3050301广告专科等专业停止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作如下调整:达到上述专业毕业申请需要的考生,2021年上半年可继续申请毕业,2021年下半年开始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1011203金融管理(本科)”“1011204商务管理(本科)”“1020320中小微型企业营运管理(本科)”“1020314推销管理(本科)”“1050206英语教育(本科)”“2030106法律(高中起点本科)”“2050201英语(高中起点本科)”“3081301印刷包装技术(专科)”“4050405室内设计(专科)”9个专业,按《通知》精神,从2021年四月考试开始停止接纳新生,课程考试到2021年四月截止,2021年十二月后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3080801房子建筑工程(540301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自2021年上半年考试后停考。从2021年十月考试报名起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十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七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1050433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计划中的“10134书籍装帧(实)”和“10135商业摄影(实)”两门实践课程已调整为理论课程“10194书籍装帧”和“10193商业摄影”。 2021年上半年(含)以前已在籍的考生、并在2021年六月前申请毕业的,可按本次课程调整前的计划实行,2021年七月后均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实行;2021年下半年及将来报名的新考生一律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实行(浙教试院[2021年]74号文)。

(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050301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08100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030101K法学)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340102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21年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21年0国际贸易(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102021年5经济学(02021年1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050201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62021年1护理)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1年上半年及以前已考试报名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六月三十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1年下半年开始考试报名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七)鉴于全国考委新的专业规范尚未正式公布,除12021年1K工商管理、12021年3K会计学、12021年4财务管理三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字。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网“百问百答”有关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信息。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常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考试报名。考试报名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除“2030106法律”、“2050201英语”、“ 2021年110国际贸易”三个专业为高中起点本科外,其余本科专业均为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要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下表所列专业对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考试报名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考试报名条件限制规定考试报名,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置。

浙江2021年四月自考考试报名简章

三、报名日期

2021年一月十一日至十五日(详见报名通告)。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名字、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考试报名的有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不然由此导致的不好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身承担责任。

浙江2021年四月自考考试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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