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1年四月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置

依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的《辽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试报名简章》获悉,辽宁2021年四月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置如下:

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置

(一)停考专业

1.能源管理(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专业自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1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理论课考试和实践环节考试。

2.会计、会计(会计电算化方向)、护理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航海技术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方向)、法律、日语、机械制造及智能化(数控加工方向)、焊接、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环境艺术设计、餐馆管理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4个专科专业和电厂热能动力工程(应用本科)、数控技术(应用本科)、园林(应用本科)、计算机器件及设备(应用本科)、英语、物流管理、日语、石油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采矿工程、珠宝及材料工艺学、模具设计与制造、广告学、旅游管理、工业工程和新闻学等16个本科专业自2021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1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理论课考试和实践环节考试。

3.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方向)1个专科专业和服饰设计与工程(应用本科)、营养、食品与健康、应用化学、机电设备与管理(矿山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和教育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自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1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理论课考试和实践环节考试。

以上停止接纳新生报名的39个专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字不进行调整,仍根据原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报名考试及办理转考、免考和毕业,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置

停考专业停止安排课程考试后,该专业的考生可按下述方法选择遗留问题处置方法:

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字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合格成绩不可以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考同层次原则上相近专业的有关且不低于原学分的课程参加考试,获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即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最后办理毕业时间为2021年六月三十日。

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合格成绩不可以毕业的,可按自考有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根据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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