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依据新疆自学考试在线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全国高等教育自考考试报名简章》获悉,新疆2021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具体如下:
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需要的专业,考生须根据规定报名参加有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推行及有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考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考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
新疆大学自学考试办: 0991-8582934
新疆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 0991- -8763606
新疆医科大学自学考试办: 0991-4363643
新疆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 0991-7843846
新疆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 0991 – .4333984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有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有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练习处教育练习科负责,联系电话: 0991 -5586055。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有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 0991- -265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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