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陕西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工作安排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学考试办),西安教育考试中心:

高等教育自考是具备中国特点的高等教育规范,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的高等教育自考工作意义重大。依据《教育部应付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考2020年八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情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教育考试院 陕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陕西应付新冠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考延期工作推行策略的通知》(陕试自学考试〔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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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陕西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

我省自考时间为八月一日、二日,考试课程继续实行《陕西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安排的通知》(陕试自学考试〔2019〕7号)文件。即八月一日对应四月十一日、八月二日对应四月十二日的考试课程。

二、考试题目运送时间

领取考试题目时间:七月三十日;

送交试题时间:八月三日。

三、工作需要

(一)高度看重,加大组织领导

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依据《陕西教育考试院 陕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陕西应付新冠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考延期工作推行策略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准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有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交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手段,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推行。

(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推行。

各市(区)要加大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试知识点、试题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合的防疫需要。所有考试员工在考试前14天要进行每天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情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准时诊疗,考试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试知识点应配足配齐防疫职员和体温测试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一个考试知识点防疫物资筹备到位。在考试知识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试知识点职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根据准则化考场的需要实行。

(三)手段到位,严格考生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大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试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八月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考生健康情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八月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考生健康情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前14天,确因特殊状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试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还需要持考试前七日内有效的核酸测试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情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拥有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状况,提供不真实信息,导致严峻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健全机制,做好应对预案。

各市(区)要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付筹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实行报告规范,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试知识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职员进行个案研判,拥有继续完成人高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置结果。

其他未尽事情继续根据《陕西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学考试〔2020〕1号)需要实行。

陕西教育考试院

2020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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