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北京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职员和社会别的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考试报名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五)考试报名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需要是已得到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职员。

(六)考试报名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拥有以下条件:

1.考试报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职员,应当得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得到国家认可的一般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大夫执业证书并具备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考试报名护理学专业的职员应当得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考试报名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职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职员。

4.考生考试报名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籍考生采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报名,并到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招生咨询、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方法:八月二十八日组织在京招生的成人院校进行网上咨询。

1.咨询时间:八月二十八日8:30至11:30;14:00至17:00;18:00至20:30。

2.考生可以依据招生院校简章上提供的咨询电话和网址,向招生院校进行咨询。

(二)报名

报名方法:实行全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法。

1.考试生网上报名日期:八月三十日0:00至九月五日24:00;

免试生网上登记时间:九月二日0:00至九月三日24:00。

逾期不予办理。

2.网上缴费: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北京成考网上报名方法及步骤》。考生在网上填写完报名信息后,报名并未结束,系统提醒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生成报名号,此时报名成功。

3.报名确认时间及地址:

免试生:九月四日到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生:九月八日至十日,考生按本人选择的确认日期,到选择的各区招考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各区报名确认点具体地址及工作时间附后),逾期不予办理。

注意:未进行网上缴费及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确认手续需要由考生本人办理。

具体步骤:

(1)考生登录报名入口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他报名辅助信息、选择确认各区及确认日期,提交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生成报名号,此时报名成功。

(2)考生交报名考务费:依据北京(京价〔收字(2003)〕第88号)和(京财综〔2004〕1729号)文件的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准则每个人每科28元。

高起专(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高起本(四科):报名考务费112元。

专升本(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3)考生本人在选择的确认时间内,到各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摄像、报名复核、认真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手续。办理确认手续时,需要对报名信息认真复核,如有错误,请予现场更正。

4.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或bjeea.edu;打印日期为十月十八日10:00至十月二十八日15:00。

5.需要注意的地方:

(1)所有考生可以选择就近各区报名,北京户籍考生若享受远郊区照顾则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报名确认时考生持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非京籍考生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北京居住证(或北京居住登记卡)。

(2)考试报名专升本的考生,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学信网认证中心认证通过的,可直接到确认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网报时未通过学信网认证的考生,需到确认现场签订《保证书》、办理确认手续,所产生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告知考生:被录取后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需要持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不然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取消入学资格。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仍要做复查工作。对于提交毕业证书不符合需要造成的所有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3)高中起点的考生依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的需要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应试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出色运动员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东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确认时,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最高的复印件,由各区成招办确认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6)全国劳动模范、出色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一般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一般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本人应于九月二日前到所报学校申请,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需要加试的,应根据学校需要进行加试;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东城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确认、资格审验,通过后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

(7)考试报名艺术类、体育类及其他需要加试专业课科目的考生,需要于九月十四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志愿学校联系专业课加试报名事宜。

(三)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应在公布的《北京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和专业。北京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为两个批次,即第一批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录取,第二批高起专层次的录取。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在填报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艺术体育类的专业时,每一个层次只能报一个志愿学校,该志愿学校只能选报一个专业;在填报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非艺术体育类专业时,每一个层次只能报一个志愿学校,该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在考试报名志愿信息中,需要选择调剂方法:不一样意调剂或同意校内调剂。不一样意调剂代表本人不一样意在本志愿学校内录取到未填报的专业;同意校内调剂代表服从本志愿学校录取到其他未填报的专业。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需要、阅卷及成绩发布

(一)考试时间

1.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

2.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依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需要的语种进行选择。考试报名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以下简称:史地),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以下简称:理化)。每门满分150分。

(1)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

(2)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2.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依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习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9)体育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3.依据教育部通知,统考科目继续采用2011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概要》(教学司〔2011〕4号),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两部分,其中高起本、高起专考生适用2011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同出版发行的大纲,专升本考生适用2011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大纲。

4.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院校依据专业需要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需要加试专业课,其他专业是不是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需专业课加试的科目在《北京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三)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员工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员工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址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应主动同意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3.除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卷卡和试题后,应在指定地方和规定时间内准确、了解地填涂名字、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卷卡分发错误及考试题目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试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考试题目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6.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登场。交卷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卷地区内答卷,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卷地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卷,不得在答题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维持安静,不得抽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题、答题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试题、草稿纸后,依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员工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实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

(五)成绩发布

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声讯台在线查询文化课成绩(声讯台和短信在线查询方法附后)。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在线查询时间:十一月十二日

网上在线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或bjeea.edu

电话在线查询:手机、固定电话用户拨打12580(免信息费,收取基本通讯费),依据语音提醒操作即可。

专业课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

四、录取原则及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北京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十二月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录取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所有专业;第二批录取高起专层次的所有专业。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不可以录取时,将参加有计划剩余学校的志愿寻求录取。若不可以被所报专业录取,对于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学校可以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录取;对于选择不一样意调剂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考生到未填报专业。

(二)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招生考试委员会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本市招生计划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种类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减少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三)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投档考生中,招生院校本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置。考试院成招办依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状况予以纠正。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一般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置,并对有关责任职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四)特殊招生种类的录取原则

录取时,考试院成招办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依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种类专业,与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

(五)录取步骤

在录取工作中,由考试院成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基础上,提出预录取新生名单,考试院成招办审核批准后打印出录起名单,招生院校按录起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妥善处置。

(六)录取照顾政策

提醒符合免试入学照顾政策的考生:免试入学是指免试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但在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时,要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于所申请学校对部分专业需要加试的,应根据学校需要进行加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经考试院成招办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出色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出色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一般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一般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般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同意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由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不是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就)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区级以上侨办证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远郊区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燕山的考生(以户籍为准)。

(8)年龄在25周岁以上职员(1994年三月一日[不含一日]以前出生)。

(9)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职员(北京、区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6.对于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省级民政部门颁发《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需要于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一张,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得累计。

(七)调剂录取

每一个录取批次结束后,考试院成招办将在网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目前批次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重新网上填报志愿,参加调剂录取。

(八)关于单考单招

经教育部批准,举办成人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的院校有:

1.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为残疾人考生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考生单独考试单独招生。

报名地址:北京丰台区永定门外蒲黄榆二巷1号

联系电话:67665517、67644999

2.北京体育大学为在职教练员、运动员单独考试单独招生。

报名地址:北京体育大学校内南办公楼216(北京体育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为全国省市级劳模单独考试单独招生。

报名地址:北京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上述院校的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实行。

(九)录取纪律

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教育部和北京教育委员会计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用途,加大校内自我监督,打造自我约束机制,要严格实行招生政策,参照实行一般高校招生30个不得工作禁令。各招生院校需要严格规范录取工作程序,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加盟代理招生与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考生录取结果在线查询

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移动乐活APP和12580电话在线查询成绩。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北京移动乐活APP:下载北京移动乐活手机顾客端,进入成人高考成绩预约/在线查询。

电话在线查询:手机、固定电话用户拨打12580(免信息费,收取基本通信费)。

(十一)信息报送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试院成招办向北京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上报当年录取新生数据。

(十二)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方位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可以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需要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可以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考试报名试院成招办备案。各招生院校应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对于错误信息,应在新生报到一个月内予以更正。

五、报名、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时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的内容,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实行,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在线查询。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ubanyouke.com/3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