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新疆2021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籍跨省转出生意的公告

自治区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跨省转出生意将于三月一日至五日进行。需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请在此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地、州、市自考办公室对本人转出信息进行确认,并在地、州、市自考办公室出具的《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办理转出手续。

依据自考考籍转考工作规定,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须在转入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自考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出。考生须先了解转入地有关省际转考的有关规定,防止因不符合有关规定被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退回。

自考考籍转考咨询电话:0991-5172021年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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