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成考录取机制

天津成考录取机制

(一)录取原则

天津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二月进行,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录取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所有专业;第二批录取高起专层次的所有专业。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二)控制分数线划定

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需要,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和招生规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种类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艺术、体育类录取时,在考生统考成绩符合需要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专业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需要推行,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置。市高招办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起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用途,加大校内自我监督,打造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录取时,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依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种类专业,与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

(四)录取步骤

在录取工作中,由市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基础上,提出预录取新生名单,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后打印出录起名单,招生院校按录起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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