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执业医师法律法规

中医执业医师法律法规

第一单元 卫生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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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目一:卫生法的定义和渊源

要素:

1.卫生法的定义

2.卫生法的渊源

细目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和用途

要素:

1.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2.卫生法的用途

第二单元 卫生法律责任

细目一:卫生民事责任

要素:

1.卫生民事责任的定义及其特点

2.卫生民事责任的构成

3.卫生民事责任的承担方法

细目二:卫生行政责任

要素:

1.卫生行政责任的定义及其类型

2.卫生行政处罚的定义及其类型

3.卫生行政处分的定义及其类型

细目三:卫生刑事责任

要素:

1.卫生刑事责任的定义

2.达成刑事责任的方法

3.违反卫生法的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细目一:执业医师的定义及职责

要素:

1.执业医师的定义

2.执业医师的职责

细目二:医师考试规范

要素:

1.执业医师考试的条件

2.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条件

细目三:医师执业注册规范

要素:

1.执业医师注册的条件及办理

2.不予注册的情形

细目四:执业医师的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

要素:

1.执业医师的权利

2.执业医师的义务

3.医师执业规则

细目五:《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要素: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第四单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细目一:概述

要素:

1.《药品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2.药品的法定含义

3.药品需要符合法定需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细目二:禁止生产(包括配制)、推销假药与劣药

要素:

1.禁止生产(包括配制)、推销假药

2.禁止生产(包括配制)、推销劣药

细目三:特殊药品的管理

要素:

1.特殊药品的分类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3.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细目四:《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对医疗机构及其职员的有关规定

要素:

1.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管理规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处方的管理规定

3.关于禁止药品购销中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规定

细目五:《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要素: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药品购销中违法给予、收受回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单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细目一:概述

要素:

1.《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

2.国内对传染病防治实行的方针

3.法定传染病的分类

细目二:传染病预防与疫情报告

要素:

1.国家打造传染病避免的有关规范

2.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的职责

3.传染病疫情报告

4.传染病疫情的通报和公布

细目三:传染病疫情控制手段及医疗救治

要素:

1.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采取的手段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时应采取的手段

3.各级政府部门在传染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手段

4.医疗救治

细目四:有关机构及其职员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要素: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细目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信息发布

要素: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报告规范与报告情形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细目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

要素:

1.应对预案的启动

2.应对预案的推行

细目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要素:

1.医疗机构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规定应追究的法律责任

2.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扰乱公共秩序应追究的法律责任

第七单元 《医疗事故处置条例》

细目一:概述

要素:

1.医疗事故的定义

2.医疗事故处置的原则

3.医疗事故的分级

细目二: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要素:

1.医疗事故的预防

2.医疗事故的报告与处置

3.医疗事故处置中患者的权利

细目三: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别

要素:

1.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组织

2.医疗机构应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材料

3.《医疗事故处置条例》中规定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形

细目四:医疗事故的处置与法律责任

要素:

1.医疗事故的处置

2.法律责任

第八单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细目一:概述

要素:

1.《中医药条例》拟定目的与适用范围

2.国家进步中医药的方针

3.进步中医药事业的原则与中医药现代化

细目二: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职员管理

要素:

1.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立与需要

2.中医从业职员的管理与需要

细目三: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要素:

1.《中医药条例》对中医药教育、科研的规定

2.《中医药条例》对中医药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规定

细目四:中医药进步的保障手段

要素:

1.政府、单位、组织和个人的用途

2.加大中医药资源管理

3.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别活动的法定需要

第九单元 《医疗机构从业职员行为规范》

要素:

1.总则

2.医疗机构从业职员基本行为规范

3.管理职员行为规范

4.医师行为规范

5.护士行为规范

6.医技职员行为规范

7.药学技术职员行为规范

8.别的人员行为规范

9.推行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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