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导语】优课网从中国教师资格网获悉,2021年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三月二十五日开始报名,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2021年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教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规范推行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浙江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2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质,就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上半年浙江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依据当地实质,在三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三十日(六月一日至六月六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维护关闭)时段内确定。(具体受理申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申请人所在地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法”查看各级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及认定对象范围。

二、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职员

1.户籍在浙江内;

2.持有浙江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之内;

3.在浙江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列入国家一般高校招生计划的浙江全日制一般高校本、专科2021年应届毕业班学生,与在浙江就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在浙江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需要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21年及以前入学并获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导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拥有等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需要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看。

(三)中文等级需要

中文水平检测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准则,并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中文等级需要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准则。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习语文学科教学的,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根据《浙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推行方法(试行)》规定的准则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五)其他需要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步骤及材料提交等事情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步骤及材料提交等具体需要,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浙江内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根据当地认定机构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情。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区域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浙江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导中心申请开具有关函件。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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