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六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建议的公示

2020年第十六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建议的公示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李颖等1074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宁双全等40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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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职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一样单位的职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大家将依法予以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职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水平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状况)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状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状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状况的,应署明真实名字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三层316室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3292,6836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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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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