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疫情防控指南

2020年山西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疫情防控指南

依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我省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组织工作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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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情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我省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组织工作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报名管理

为防止考生大面积跨地区流动对疫情防控工作导致冲击,依据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规定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考试报名职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我省考试机构只同意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山西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现工作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山西居住证或社保材料;户籍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考生,不得在我省报名参考。对自行在我省报名但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职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请考生严格根据规定需要审慎报名。

二、加大告知承诺监管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严格根据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规定和需要,准确、完整、真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资料。我省将依据告知承诺制的需要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所填写工作单位归属山西的,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方法核查社保信息,重点核查参保单位与所填写工作单位是不是一致。发现考试报名信息资料不符合规定或为不真实信息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经核查发现有造假、伪造证件等状况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三、严格疫情防控手段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需要,准时公告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注意的地方并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手段。考生应认真阅读了解考试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实行。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信息、提供不真实防疫证明材料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导致不好的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诚信报名、诚信参考,确保我省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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