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南交通大学自学考试考核及评优工作安排
2020年度西南交通大学自考考核及评优工作安排
各自学考试教学点:
为了促进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考事业的进步,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概括经验、鼓励先进、提升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拓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自考工作考核及出色员工评选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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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教育自考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有注册学生的全部教学点
(二)考核目的
1.进一步规范教学点的办学行为,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以保证高等教育自考水平,促进学校高等教育自考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进步。
2.促进各教学点不断健全软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品质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水平。
3.准时发现教学点各项工作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和健全。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1.各教学点全方位概括本年度工作,实事求是地写作2020年度工作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结合各自近况,对照《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教学点考核指标评分表(试行)》,逐条进行工作自评、概括。
(2)现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完成《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教学点考核指标评分表(试行)》自评打分。
(四)考核结论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整体状况,给出本次考核的考核结论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的结论分为:出色、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评定为出色的须为近两年连续拓展招生的教学点。
“合格”及以上的教学点,继续招生;“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学点,立即停止招生,进行整改,待学院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对拒不参加考核的教学点,其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二、出色员工评选
(一)评选范围
近两年连续拓展招生的教学点,且参与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考工作的有关职员。
(二)评选条件
出色员工原则上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心高等教育自考事业,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在招生、教学和管理服务等有关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
2.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热情回答学员的问题和咨询,努力做好各项学管理服务工作,受到学生欢迎和敬重;
3.熟知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考运行模式,严格实行有关工作管理规定,积极为学校高等教育自考事业做出贡献;
4.积极拓展高等教育自考研究,在教学点管理、服务和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从事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考工作至少两年以上。
(三)评选步骤
1.各教学点按评选条件推荐1名出色员工,填写《西南交通大学自考教学点出色员工申请表》。
2.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各方状况,评出出色员工名单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度看重,成立考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钱晓群、闵光辉
副组长:郑 波、王 莉、欣 羚、金刚毅、贺 强
成 员:左廷亮、邱 波、刘 俊
四、需要注意的地方
2020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各教学点将年度工作自评报告、《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教学点考核指标评分表(试行)》《西南交通大学自考教学点出色员工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393587265@qq.com。同时将3份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
联系人:张曹力,联系电话:028-87634132
邮寄地址:四川成都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教学点考核指标评分表(点击下载)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自考教学点出色员工申请表(点击下载)
西南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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