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考试的特殊状况有什么

二建考试的特殊状况有什么

二建考试的科目设置为2+1,即两门公共课程加一门专业课程。公共课程是各个专业都要考试的课程,其讲述的内容具备通用性。专业课程则是公共课上讲述的原则、原理和法律法规在专业范围的具体应用。

2021年二建考试预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

第六条 应试职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地方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题规定以外地方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法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员工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题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法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职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帮助他人抄袭考试题目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题、答卷纸、答卷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毁试题、答卷纸、答卷卡,或者将试题、答卷纸、答卷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员工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借助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方法接收、发送与考试有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峻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职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合秩序,服从考试员工管理,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根据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试知识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合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员工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对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根据本规定第七条处置。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职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有关常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卷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应试职员报名时可依据实质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职员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职员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认真阅读考试报名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2科”(即免试1个科目),“考1科”(即免试2个科目)级别。如显示错误考试级别,考试成绩将没办法滚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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