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接待室受理事情公示栏

序号受理事情有关需要和证明资料办结时限一高考考试成绩证明★1.高考考试准考证号; ★2.考生本人身份证。当日二高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成绩 证明★1.考生本人身份证;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当日考籍 转出★1.陕西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申请单(加盖原毕业中学、县级考试机构、市级考试机构公章);见附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当日考籍 转入★1.转出省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当日三补办自考、学历文凭考生毕业证明书★1.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基本状况、申请事情和理由;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4.本人二吋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与登记表同一底版)。五个工作日内四补办自考考生毕业生登记表★1.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基本状况、申请事情和理由;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本人二吋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与毕业证书同一底版)。十五个工作日内五纠正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自学考试、学历文凭毕业生信息错漏★1.本人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基本状况、申请事情和理由;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三十个工作日内六自 学 考 试 电 子 转 考转出需要转出时限★1.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考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学考试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学考试办出具的《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获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省自学考试办维持考生的在籍状况。1.考生本人网上提交申请上半年一月一日—三十一日下半年七月一日—三十一日2.市(区)自学考试办审核和考生现场确认上半年二月一日—二十八日下半年八月一日—三十一日(工作日,每周2、4)3.省自学考试办对数据预审上半年三月一日—五日下半年九月一日—五日4.省自学考试办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有关省级考办上半年三月六日—十日下半年九月六日—十日5.省自学考试办进行回执处置上半年三月十一日—三十一日下半年九月十一日—三十日6.省自学考试办对转出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步操作处置上半年四月一日—五日下半年十月八日—十二日转入需要转入时限★1.转入的电子档案需要符合转出需要2—6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自学考试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省自学考试办有关规定实行。 ★3.转入考生应当在我省获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学考试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学考试办出具的《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5.各市区自学考试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需要的考籍档案。1.省自学考试办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上半年三月一日—十日下半年九月一日—十日2.省自学考试办将转入数据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上半年三月十一日—十五日下半年九月十一日—十五日3.转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区)自学考试办现场确认上半年三月十六日—二十五日下半年九月十六日—二十五日(工作日)4.省自学考试办审核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并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上半年三月二十六日—三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六日—三十日5.省自学考试办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操作处置上半年四月一日—五日下半年十月八日—十二日备注集中办理时间:每周二、三(工作日) 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00 作息时间若有变更,即以变更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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