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哪些条件可以免考?

一级消防工程师哪些条件可以免考?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一块儿看看吧。

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考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拥有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 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解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解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职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规范暂行规定》,由公安部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准则建议,由人社部会同公安部一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准则。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注册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拓展与该机构或单位生意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测试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解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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