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铜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优课网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获悉,2021年贵州铜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有关职员仔细阅读,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2021年贵州铜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教师条例》《贵州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教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规范推行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贵州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21〕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需要,结合我县实质,现将2021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沿河县的中国公民。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居住的职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证件在我县工作和学习的职员。

(三)驻沿河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职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拥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教导教师资格),应当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并应当具备等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同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考、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互联网学校等)和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海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看)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应聘科目须一致。

申请职员为2021年一月一日以前入学(不含2021年一月一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准则和程序,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根据当地公务员体检准则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中文水平

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检测等级准则》二级乙等及以上准则。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国内)居民不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有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区域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区域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区域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区域有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步骤准时间

(一)网上申报

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教导中心有关工作需要,为保证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付新冠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职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与《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推行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的有关需要,我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四月十二日8:00-四月三十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六月二十一日8:00-七月二日18:00(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1年九月二十二日8:00-十月十五日18:00(十月一日至十月七日除外)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需知”。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五月七日-五月十二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七月五日-七月九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十月十八日-十月二十二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确认”地址:沿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址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状况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沿河县的社会职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所交复印件为户主和本人页面);持有沿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职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沿河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可以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区域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海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醒:建议学历信息不可以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由申请人在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分数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4.中文水平检测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中文水平检测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准则)证书原件。申请人的中文水平等级检测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全国中文培训检测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看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中文检测的检测站进行咨询。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沿河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见附件1、2)。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需要,为尽可能降低职员聚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职员在网上下载打印体检表,自行安排在沿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提供申请人最近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需要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7.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从网报系统下载打印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完成认定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于六月十一日前、上半年第二批次于七月三十日前、下半年于十一月十五日前全方位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职员需在规定的各个时间节点内完成好有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有关工作的,将不予受理。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状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间和地址如下:

1.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符合认定条件职员于2021年六月七日-十一日领取;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符合认定条件职员于2021年七月二十六日-三十日领取;下半年申请符合认定条件职员于2021年十一月八日-十二日领取。

2.领取地址:沿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县教育局窗口。

五、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虚假、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起因造成没办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中文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获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请准时拨打咨询电话:

沿河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0856-82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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