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要点整理:民法概述

民法概述

1.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内民商合一,是广义民法,国内还没形式意义的民法。

2.古时候社会民法的典型代表为罗马法。近代民法以 1804 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资产阶级现代民法始于 1897 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苏俄民法典》(列宁).国内《民法通则》1986 年颁布。

3.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

4.财产关系是指大家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花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主要特征:a 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b 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c 受价值规律支配人身关系是大家在社会日常形成的具备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离别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主要特征:a 主体的地位平等 b 与民事权力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c 与主体的人身不可离别并不具备经济内容

5.国内民法具备一下性质:a 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b民法为文明法 c 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d 民法为实体法 e 民法为私法

6.民法的任务有:a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b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 c 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方案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立法的教导方针和讲解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与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8.民法的基本原则具备评价功能和补充功能。

9.国内民法的基本原则: A 平等原则(首要原则):a 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b 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受权利和负担义务 c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d 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B 自愿原则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我们的意志充分表达我们的意愿,根据我们的意思和利益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的表现:a 当事人自主决定民每件事项 b 当事人对我们的真实意思负责。

(自愿原则的核心是合同自由) C 公平原则 需要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教导我们的行为、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需要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置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公平原则的表现:a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 b 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 c 当事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D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守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 公序良俗原则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10.民法的渊源:法律(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法规,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讲解,国家政策和习惯。

11.民法的效力:A 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法律不溯及既往、新法改废旧法)B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国内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海、领空与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为国内范围内发生的民事关系)C 民法对人的效力(国内民法对人的效力同时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

12.民法的适用应遵循的原则: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 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c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 d 具体规定有限于一般性条款。

13.民法的讲解:A 文理讲解 又称文义讲解,是指依据法律条文文句的字义或文义所进行的讲解 B 理论讲解 是指斟酌法律拟定的原因与其他所有事情,依推理而阐明法律规范的真理。包括:a扩张讲解 又称扩充讲解,是指仅依法律文句的文义讲解不足以表示立法的真意时,而扩张该条文文句包含的意义作出讲解。b限缩讲解 又称缩小讲解、限制讲解,是指在法律条文的文句含义过于广泛时,对其含义应予以缩小的讲解。c反面讲解又称反对讲解,是指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事情,就其反面的意思进行讲解。d 类推讲解 是指对法律无直接规定的事情,选择法律关于类似事情的规定进行讲解,以类推适使用方法律。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ubanyouke.com/6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