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西大学延长自考互联网助学专业试点期限的批复

广西大学:

《广西大学关于延长高等教育自考互联网助学试点期限的请示》(西大报〔2021〕47号)收悉。为保障你校高等教育自考(以下简称自考)互联网助学专业试点连续性和考生学习连贯性,促进我区自考高水平进步,经研究,同意你校延长法学(030101K)等19个自考专业(具体专业名字、层次见附件)的互联网助学试点期限,延长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

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认真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拟定、课程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教导及答辩、毕业申请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对符合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专业试点考生,要妥善解决学位授予事宜。试点工作中应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健全助学习管理规定,积极为考生提供好服务,不断概括经验,确保助学水平,遇见问题准时报告我办。

附件:广西大学延长高等教育自考互联网助学试点专业信息表

关于同意广西大学延长自考互联网助学专业试点期限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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