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辽宁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受理的通知

【导语】优课网自考频道了解到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辽宁大学关于2021年上半年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受理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依据2021年修订的《辽宁大学成人教育、自考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推行细节》文件需要,2021年上半年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受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范围

2020年十二月—2021年一月获得辽宁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和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学位申请条件

学士学位申请人需要拥有下列条件:

1、在学期间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教学计划或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均及格;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通过。

三、学位申请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五月二十八日。

四、学位申请步骤

(一)自学考试学生

1.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准确填写信息;

2021年上半年辽宁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受理的通知

2.将电子版照片发至22080474@qq.com,邮件题目的明名字+身份证号,照片需要为单一蓝色背景,身着白色或浅色系服饰,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准则尺寸为:120像素*160像素。

3.请用顺丰快递以下四项材料于邮寄至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沈阳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机关楼232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4-62202174

纸质版材料列表:

(1)2寸最近免冠照片2张(蓝色背景),需与电子版同版

(2)毕业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成绩单复印件1份

(二)成人学生

1.下载《成人学士学位审定表》(附件),填写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版1份;

2.与有关学院联系上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

继续教育学院:冯老师024-67983696

文学院:李老师024-6260247413780236128

文学院学生申请请参见http://chinese.lnu.edu.cn/info/14087/70928.htm具体需要

3.电子版材料列表:

(1)《成人学士学位审定表》;

(2)毕业证同版电子照片,使用身份证号命名。一律使用新华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采集的学历图像照片及其数码底版(数码底版需要至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看或者个人学信档案处下载,不得使用扫描照片);

纸质版材料列表:

(1)《成人学士学位审定表》;

(2)2寸最近免冠照片2张(蓝色背景)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成绩单复印件1份

五、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提交的材料需要完整、准确,因学生个人上交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填写错误产生所有不好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如身份证号码或名字有变更或不一致信息,须报送相应说明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参加2021年五月学位外语小语种考试的学位申请考生,如考试通过,请关注六月十日前后我校发布的二次学位受理通知;

(四)请根据时间需要完成申请事宜,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62202174,62202177

工作微信:lnuced

附件:2021年上半年辽宁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受理的通知辽宁大学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审定表.doc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1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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