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

培养目的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方位进步,学会现代金融学方面的常识和生意技术,能在银行、证券、资金投入保险等经济管理部门和各类企业从事各项金融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

1.学会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常识;

2.具备处置银行、证券、资金投入与保险等方面生意的基本能力;

3.熟知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弄清楚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进步动态;

5.学会文献检索、资料在线查询的基本办法,具备肯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质工作能力。

学制及学习形式

2.5年,函授

主干课程

哲学、西方经济学、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英语、会计学原理、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财政学、统计学、证券资金投入学、保险学、国际结算、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国际金融、中央银行学、互联网金融。

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注册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

毕业后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就业:(1)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3)信托资金投入公司、金融资金投入控股公司、资金投入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6)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7)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进步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一般为保险方向。

(9)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职员。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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