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需知

2020年黑龙江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需知

依据省招委会《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黑龙江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教导策略的通知》(黑招委〔2020〕2 号)和省应付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国庆节假期及秋冬天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教导建议》(黑疫指办发〔2020〕232号)的有关需要,现将我省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需要通知如下:

一、考试前疫情防控筹备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起(十月十七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每位考生每科目填写一张,见附件)。承诺书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在考试当天每科考试进入考试知识点时需要上交。

2.如考生为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已治愈未超越14天的病例、不可以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试前须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说明状况(考区联系方法见附件2),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确定是不是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测试阴性结果报告,入场时与承诺书一并提交检查。(疫情风险等级查看可使用“国务院顾客端”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看”,或在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看”,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看区域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二、考试过程中疫情防控手段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试前1个小时到达考试知识点(科目三为考试前30分钟),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试知识点及考场时,须摘除口罩,根据员工需要同意身份验证。

2.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同时上交《黑龙江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按需要主动同意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试知识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职员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不是拥有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排队同意安检,考场内不可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行决定是不是佩带口罩。

4.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佩带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根据规定的离场通道,在员工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附件:

黑龙江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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