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需知

2020年宁夏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需知

由《宁夏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得知,宁夏2020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疫情防控需要如下:

疫情防控: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起,自行每天体温测量,填写“健康状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表和声明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试知识点并由考试知识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健康状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试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职员,应立即报告考试知识点员工,按规定准时就医。

(三)请考生严格实行考区及考试知识点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未尽事宜请咨询考试报名考区。如因个人起因致没办法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一、考试前筹备

1.考试前14天起,每天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情况;尽可能防止去中、高风险区域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合。

2.下载准考证前,认真阅读报名入口有关提醒。入场时需要提交《健康状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3.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宁夏防疫政策和需要。

4.赴考时,提前筹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试知识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5.考生应根据正常的状态疫情防控需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防止有违健康、防疫的所有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试知识点所在地的教育考试中心。

6.如考生为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察看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越14天的病例、不可以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入场

1.提前到达考试知识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状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佩带口罩进入考试知识点。不佩带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试知识点;不得由于佩带口罩影响身份辨别;未携带上述证件或不可以出具健康状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的,不得进入考试知识点。入场时提交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2.听从考试员工指挥,配合考试知识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员工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职员复查体温及时尚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需要后,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如体温依旧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员工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阴性证明。

4.入场、登场等候期间,应尽可能与他人维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5.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后,须听从考试知识点员工指挥,在指定地区等候进入考场。考生自备口罩,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不是佩带口罩。

6.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试知识点员工报告,由考试知识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置。

三、应试需要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场、考试知识点员工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次考试结束后根据当地疾控部门需要做好防控工作。

2.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游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与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试知识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建议》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教师资格证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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