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需知

2020年河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需知

一、考生应根据正常的状态疫情防控需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防止有违健康、防疫的所有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试知识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二、如考生为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察看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越14天的病例、不可以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试知识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建议考生尽可能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试知识点。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试知识点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带口罩。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试知识点,全程佩带口罩,可佩带一次性手套,途中尽可能防止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量维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准时做好手卫生。

四、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时,需要佩带口罩,同意体温测试,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测试低于37.3℃者方可入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阴性证明。如体温测试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员工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试知识点内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可能与他人维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五、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后,须听从考试知识点员工指挥,在指定地区等候进入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不是佩带口罩,如有佩带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试知识点员工报告,由考试知识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置。

七、考试结束后,根据考场、考试知识点员工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置。

八、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游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与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试知识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建议》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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