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作为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历经十二位皇帝,绵延296年。其皇帝顺序如下:
1. 顺治帝: 1643-1661年在位,年号顺治。

2. 康熙帝: 1661-1722年在位,年号康熙。
3. 雍正帝: 1722-1735年在位,年号雍正。
4. 乾隆帝: 1735-1796年在位,年号乾隆。
5. 嘉庆帝: 1796-1820年在位,年号嘉庆。
6. 道光帝: 1820-1850年在位,年号道光。
7. 咸丰帝: 1850-1861年在位,年号咸丰。
8. 同治帝: 1861-1875年在位,年号同治。
9. 光绪帝: 1875-1908年在位,年号光绪。
10. 宣统帝: 1908-1912年在位,年号宣统。
拓展:清朝皇帝的继承制度
清朝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即皇帝一般由其嫡出的长子继承。但也有例外,如雍正帝和乾隆帝都不是其父的嫡长子。另外,清朝还实行秘密建储制度,即皇帝生前秘密指定继承人,以防止因争夺皇位而引发动乱。
清朝皇室的宗法制度和继承制度,对于维护王朝稳定和权力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制度也反映了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特征和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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