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别的省市,已考的专业课程如何解决?

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别的省市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学考试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学考试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学考试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转入省没开设原考专业或本人需要改报其他专业者,按改报专业办理有关手续,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按改报专业的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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