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35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一个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需要。
1.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
A.民法的溯及力
B.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C.民法的适用对象
D.民法的生效时间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的空间效力的要点。
【应试教导】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什么地域内适用,即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点不包括()
A.主体
B.内容
C.形式
D.客体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点的要点。
【应试教导】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点,就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应当拥有的原因。民法学把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点概括为主体、内容和客体,不包括形式。
3.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特殊诉讼时效的要点。
【应试教导】《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以下4种状况适用1年诉讼时效:(1)身体受到伤害需要赔偿的。(2)供应水平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因此,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4.甲向乙借款,到期后乙需要甲还款。乙向甲主张的权利是()
A.请求权
B.形成权
C.支配权
D.抗辩权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请求权的要点。
【应试教导】请求权,指权利人为达成我们的利益,请求他人为肯定行为或不为肯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由基础权利产生,依据基础权利的不一样,可分为债权上请求权、物权上请求权、人身权上请求权等。本题乙向甲主张的权利是典型的债权请求权。
5.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交易合同()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部分有效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的要点。
【应试教导】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包括:(1)基于重大误解所推行的民事行为。(2)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没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因此,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交易合同,可撤销。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要点。
【应试教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以我们的独立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受到肯定的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情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与纯获利的活动。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利益的合同是有效的。
7.甲委托乙购买电脑。后经甲同意,乙委托丙代为购买。该案中的被加盟代理人是()
A.甲
B.乙
C.丙
D.乙和丙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复加盟代理的要点。
【应试教导】复加盟代理是指由加盟代理人基于复任权选任加盟代理人的加盟代理,有以下法律特点:(1)复加盟代理人由加盟代理人选任,而非由被加盟代理人选任。(2)复加盟代理人是被加盟代理人的加盟代理人,而非加盟代理人的加盟代理人。(3)复加盟代理权是加盟代理人转托的,而非由被加盟代理人直接授予的。本题中加盟代理人为乙,复加盟代理人为丙,被加盟代理人一直是甲。
8.甲、乙成立一般合伙,经营期间对外负债3万元,后丙加入合伙。3万元债务应由()
A.甲、乙按份承担
B.乙、丙按份承担
C.甲、丙按份承担
D.甲、乙和丙连带承担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一般合伙人的入伙的效力的要点。
【应试教导】《合伙企业法》44条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强制性规定。因此,丙作为新的合伙人,需要同甲、乙连带承担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9.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须登记方可设立的是()
A.汽车
B.房子
C.船舶
D.设施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动产登记的要点。
【应试教导】国内《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子作为不动产,其抵押权的设立须登记后方可成立。
10.甲将自有些电动车交乙保管,乙以我们的名义将该车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出货。本案中,善意得到该车所有权的是()
A.甲
B.乙
C.丙
D.甲和乙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善意得到的要点。
【应试教导】善意得到构成要件为:(1)标的物须为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2)让与人为无权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占有人。(3)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得到动产。(4)受让人得到财产时须为善意。善意得到的法律后果就是所有权的转移。不知情的丙以市场价从无权处分的乙购买到了是甲的自行车,符合善意得到法律需要,因此,丙得到该车所有权。
11.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质押标的的是()
A.土地
B.房子
C.电脑
D.隧道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动产质权的要点。
【应试教导】动产质权的客体是动产。土地、房子、隧道是不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权。
12.下列选项中,是原物与孳息关系的是()
A.电脑与键盘
B.存款与利息
C.房子与门窗
D.上衣与裤子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原物与孽息的要点。
【应试教导】原物指作为本体可以产生收益的物。孽息指原物所产生的收益。本题中存款为原物,利息为孳息,存款与利息就是原物与孽息之间的关系。
13.甲将存放在丙仓库中的货物卖给乙,双方约定一周后送货。签约当晚,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毁。该风险的承担人为()
A.甲
B.乙
C.丙
D.乙和丙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的要点。
【应试教导】国内《合同法》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出货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出货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甲、乙作为交易双方,虽已签约,但货物没有完成出货,货物风险仍由出卖人甲承担。
14.地役权是()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债权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地役权的要点。
【应试教导】地役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之上设立的以供我们的土地便利采用的他物权,是用益物权。
15.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处分一同共有些不动产,应当经()
A.全体共有人同意
B.1/2 以上共有人同意
C.1/3以上共有人同意
D.1/4以上共有人同意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处分一同共有不动产规则的要点。
【应试教导】国内《物权法》97条规定,处分共有些不动产,应当经全体一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6.甲与乙为邻居,甲长期将自己家里杂物堆放于乙家门前。乙享有()
A.返还原物请求权
B.排除妨碍请求权
C.消除影响请求权
D.赔偿损失请求权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排除妨碍请求权的要点。
【应试教导】甲长期将自己家里杂物堆放于乙家门前,侵有乙家对自己家里门前的占有,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碍、清除占有,因此乙享有排除防碍请求权。
17.下列财产中,是动产的是()
A.土地
B.林木
C.房子
D.手表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动产的要点。
【应试教导】动产,指可以移动,而不损害其作用与功效和价值的物。土地、林木、房子是不动产,手表是动产。
18.甲购买了某住宅小区A座楼的一套房子,该楼电梯归()
A.电梯生产厂家所有
B.A座楼的业主共有
C.电梯推销商所有
D.物业服务企业所有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要点。
【应试教导】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推荐有共有权,即每一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采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对于电梯,应由A座楼的业主共有。
19.甲与乙婚外同居,生有一女丙。甲与丙之间是()
A.旁系血亲
B.直系姻亲
C.直系血亲
D.拟制血亲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直系血亲的要点。
【应试教导】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身或自身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丙虽是甲与乙婚外同居所生子女,但仍是甲的亲生子女,即甲丙之间是直系血亲关系。
20.除《收养法》有特别规定外,被收养人的年龄应不满()
A.6周岁
B.10周岁
C.12周岁
D.14周岁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被收养人年龄需要的要点。
【应试教导】依据国内《收养法》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不满14周岁。
21.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
A.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6个月
B.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1年
C.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D.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3年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准予离婚的情形的要点。
【应试教导】国内《婚姻法》32条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2.国内《继承法》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见证人,见证人人数为()
A.2人以上
B.3人以上
C.4人以上
D.5人以上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录音遗嘱的要点。
【应试教导】国内《继承法》1 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中,除另有约定外,是夫妻一同所有些是()
A.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B.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C.一方的残疾生活活补助费
D.工资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夫妻一同财产的要点。
【应试教导】国内《婚姻法》17条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常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因此,工资为夫妻一同所有。
24.依据国内《婚姻法》,男士的婚龄不得早于()
A.22周岁
B.23周岁
C.25周岁
D.27周岁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法定婚龄的要点。
【应试教导】国内《婚姻法》6务规定,婚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
25.遗嘱人在危急状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状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
A.有效
B.部分有效
C.无效
D.可撤销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口头遗嘱的效力的要点。
【应试教导】《继承法》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状况下,可立口头遗嘱。危急状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6.下列权利中,是债权的是()
A.常识产权
B.人格权
C.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D.继承权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权的要点。
【应试教导】常识产权是财产权,人格权、继承权是人身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债权。
27.交易合同是()
A.免费合同
B.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担保合同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交易合同的特点的要点。
【应试教导】交易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
28.当事人对保证方法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保证人()
A.不承担保证责任
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C.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承担补充保证责任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连带保证责任的要点。
【应试教导】国内《担保法》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法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根据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9.下列选项中,是无名合同的是()
A.赠与合同
B.运输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用合同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无名合同的要点。
【应试教导】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未确定肯定名字,也未明确规范的合同。赠与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都是由《合同法》确定名字并设有规范的合同。借用合同不是由法律确定名字,也未由法律明确规范,因此为无名合同。
30.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是()
A.委托合同
B.交易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居间合同的要点。
【应试教导】居间合同是居闻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1.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使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使用书面形式的,租赁期限视为()
A.6个月
B.1年
C.20年
D.不按期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租赁合同的特点的要点。
【应试教导】《合同法》21 5条规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当事人未使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按期租赁。
32.甲故意将赝品字画当成真品卖给了乙。该交易合同()
A.未成立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可撤销合同的要点。
【应试教导】国内《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甲故意将赝品字画当成真品卖给了乙,构成欺诈,乙受到了损害。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甲之间的交易合同。
33.甲、乙、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唆使乙将无辜的丙打伤。丙的损害应由()
A.甲独自承担责任
B.乙独自承担责任
C.甲、乙连带承担责任
D.甲、乙按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教唆行为责任的考试知识点。
【应试教导】国内法律规定,教唆、帮他人推行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甲唆使乙将丙打伤,且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构成一同侵权,应当对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34.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责的要点。
【应试教导】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即只须存在损害,不论制造污染的人是不是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35.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他们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A.违约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
C.补充责任
D.无过错责任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要点。
【应试教导】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造成另一方当事人信任利益的损失,而应承担的责任。假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二、简答卷:本大题共3个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仅需简要回答基本内容,不需详细解析、论证和综合。
36.简答名字权的内容。
答案要素:
(1)名字决定权;(4分)
(2)名字采用权;(3分)
(3)名字变更权。(3分)
37.简答侵权责任的特点。
答案要素:
(1)侵权责任是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3分)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的存在为首要条件;(3分)
(3)侵权责任方法具备法定性;(2分)
(4)侵权责任形式具备多样性。(2分)
38.简答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答案要素:
(1)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3分)
(2)须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且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分)
(3)须他们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出履行债务;(2分)
(4)须他们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2分)
三、论述题:本题满分20分。需要有理有据,论证充分。
39.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要素: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四、案例解析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需要对所列问题作出回答,并说明理由。
40.2014年四月一日,王某骑车行至某桥上时,因该桥处于施工中且没设置任何明显标志和采取任何防护手段,造成王某从桥上坠落,造成骨折。同年七月一日,王某找到施工单位需要赔偿,遭拒。
问:(1)王某找施工单位需要赔偿的行为是不是造成诉讼时效中断?为何?
(2)施工单位应否对王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何?
答案要素:
(1)造成中断。(4分)由于当事人一方提出需要履行义务时.诉讼时效中断。(4分)
(2)应当承担。(3分)由于在道路上施工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手段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分)
41.王强、李玉夫妇生有一子王健。王健娶妻章晖,育有一女王晓。2011年四月,王健因祸丧生,章晖继续赡养体弱多病的公婆。2014年王强病故。经查,王强名下有房子1套结婚以后所购。
问:(1)本案中的房子是不是全部是王强的遗产?为何?
(2)哪个有权继承王强的遗产?为何?
答案要素:
(1)不全部是。(3分)由于王强名下的房子系夫妻一同所有些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房子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李玉所有,另一半才为王强的遗产。(4分)
(2)李玉、章晖、王晓有权继承。(4分)由于:李玉系王强的配偶。为一顺序继承人;章晖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视为一顺序继承人;王健系王强的儿子,为一顺序继承人,王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女儿王晓享有代位继承权。(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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