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018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为做好2018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精神,特拟定本规定。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品德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职员和社会别的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拥有同等学历者)。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需要是已得到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或以上证书的职员,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学历注册验证信息(前置学历未通过者按《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专升本层次“前置学历”认证事宜的说明》推行,见附件1)。

4.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拥有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职员,应当得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得到国家认可的一般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大夫执业证书并具备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职员应当得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职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职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旅游系统职员报考成人高校有关旅游专业的考生,需要由基层旅游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方可报考。

6.招生性质或范围属“直属”、“委培”的,需要由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开具证明方可报考。

7.身体健康、户籍在藏或在藏工作(居住)职员。

8.在西藏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址报名。

9.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报考。

10.尚处于禁止参加成考的受处置者不得报名; 在其他省(市、区)报考的考生不得在区内重复报名。

(二)报名日期、地址及方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日期:八月三十日至九月十六日。

报名网址:http://www.xzzsks.com.cn(网报中心)

参加统一考试、单独招生、二学历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须认真阅读招生规定、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性质或范围及有关招生政策,详细清楚网上报名步骤,严格按报名步骤报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准则照片格式为:240×320像素,JPG格式,免冠蓝底,不得大于30KB)。填报信息时,考生须准确填写名字、性别、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科类兼报;层次为高起本,第二志愿可兼报同科类高起专院校(参与高起专院校录取时重新计分);层次为高起专,第一志愿为脱产院校,第二志愿可兼报函授或业余院校。

填报完毕后,考生自行打印《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未按需要上传电子照片的考生不可以打印)。《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须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建议,并加盖公章。非在职职员可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人签署建议,并加盖公章。

2.现场确认时间:九月十七日至九月二十七日。

地址:各市地教育局招生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办公室,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须进行电子辨别仪验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凡所持证件须与前置学历证件号码一致),《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需要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现场信息确认,原则上需要考生本人到场,并需在《考生报名信息校对单》上签字。如考生本人确实没办法到现场确认,委托他人确认的,需提供报名确认委托书、有关证件、考生本人最近电子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因委托他人(包括单位)或考生本人校对失误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最后的报考信息以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校对单》为准,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3.考生报名时按西藏自治区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怎么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钱〔2014〕890号)规定交纳报名费56元,考务费每科36元(报名费、考务费采取网上缴费或现场缴费两种形式收取,具体由各市地招生办视状况确定)。

4.各市地招生办要认真组织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严把报名关,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按“哪个确认,哪个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同时,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5.《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和《考生报名信息校对单》属考生档案信息,由市地招生办确认时密封,并交由考生本人保管。录取后,考生本人持通知书、档案信息到录取学校报到。

6.考生考场编排、考区试题(答题)需要申请时间: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八日。考生考场及座次按考区、报考层次、科类、科目组由计算机随机编排。

二、考试与评卷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概要》(2011年版)的需要命题,藏语文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生需要严格按需要答卷,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作答。

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史类、理工类分别设置统考科目。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数学(文科)或数学(理科)、英语。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

(1)文史类、外语(文)类、体育(文)类: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数学(文科)、英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历史、地理综合科目(简称史地)。

(2)理工类、外语(理)类、体育(理)类: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数学(理科)、英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物理、化学综合科目(简称理化)。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需要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不是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专业加试需要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需要于十月二十七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考生可依据我们的实质状况选择考语文或汉语文。考语文试题的考生,语文成绩100%计入总分;考汉语文试题的考生需要考藏语文,且汉语文成绩和藏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报考藏医学专业的考生需要考汉语文+藏语文。各科类总分具体计算如下:

高中起点升本科总分=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英语+史地(理化)

高中起点升专科总分=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英语

2.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均为三门,即两门公共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习语文;

(2)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3)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4)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5)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6)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7)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专科起点升本科总分=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

上述各科目实行全国统考。

凡委托培养和系统招生的院校及专业,只允许委托单位或该系统的考生报考,其他考生报考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试组织

1.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考区具体推行。考场需要设在国家教育考试准则化考试知识点中。各考区需要强化考务管理,加大对监考职员和考务员工的管理和培训,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考试。

2.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因特殊起因需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有关资料到工作或学习地招生办确认。凡参加我区录取的考生需要在我区所设的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在其他省(市、区)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3.考生需要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有关考务规定,做到诚信报考、诚信应考,并按规定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只能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英语、藏语文学科除外),且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题(有特殊需要需要出现两种语言文字的除外),不然不予评卷。因不按考务规定和需要答题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评卷、统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推行。考试成绩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成人高考招生管理系统、“西藏微年轻人”公众号、电信声讯台96833513、移动声讯台12580进行公布。

6.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到市地招生办申领《2018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按需要填写后,递交到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市地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复查只查分不查卷,仅限于漏评、误评及小题分大全。

7.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评卷工作

2018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采取双评机制,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具体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推行,各市地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须给予全力支持。

三、录取

(一)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于十一月下旬开始,十二月下旬结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进行补录和改录。录取信息按批次时间节点,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成人高考招生管理系统、“西藏微年轻人”公众号、电信声讯台96833513、移动声讯台12580进行公布。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录取时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起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状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应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用途,加大校内自我监督,打造自我约束机制。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划定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种类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适当减少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依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种类专业,与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越20分。

(六)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拥有报考专升本资格)。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出色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拥有报考专升本资格)。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一般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一般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应拥有报考专升本资格)。

4.运动健将和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考生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就)奖获得者(不含行业性的单项奖及某一项工作奖或称号);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夏尔巴人、僜人考生报名时民族选择“其他”);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职员即1993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含八月三十一日)出生者,出生年月以考生本人身份证为准。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需要在报名确认时向受理报名的招生办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两份(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持有省级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各招生办在认真审查原始证件后,在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装订成册备查。符合以上两项及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七)委托培养学生的单位,可依据考生的实质状况,向招生学校提出调整生源分配的建议,但不参与录取工作。

(八)所有院校均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在藏代录。凡不可以参加我区网上远程录取的院校,只允许委托本校在藏函授站或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代录。凡委托代录的院校,须提前将书面委托函发至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九)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招生院校不得擅自招收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录取的考生(或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一经查实取消该院校在藏招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职员法律责任。

(十一)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在藏设立违规教学点(班)。函授院校若需在藏开设函授站,须经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和高校学生工作处审批;区外脱产院校一律不得在藏设立教学点(班),且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代授教学。

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方位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可以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需要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可以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正式录取且逾期未报到入学的新生,招生学校不得注册其学籍信息;因考生个人起因未能注册学籍的,自行承担后果。

五、加大领导,严明纪律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高度看重,切实加大领导,采取有效手段,认真落实“思想到位,技术到位,管理到位”的需要。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大内部管理,提升职员素质,改进作风,确保工作水平。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纪舞弊案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有关考试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考生和考试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一般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36号)处置。

六、其它

1.考生在录取之前不统一进行体检,已录取的考生体检与否由录取院校确定。

2.在职及从业职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别的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

3.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市地招生办联系电话:

自治区0891-6361823、6335325

拉 萨0891-6330164 昌 都0895-4822318

山 南0893-7832061 日喀则0892-8822417

那 曲0896-3890081 阿 里0897-2821232

林 芝0894-5822294 西格办0979-8482912

西藏民族大学029-33755799

4.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讲解。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专升本层次“前置学历”认证事宜的说

2.2018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3.2018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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