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要素大全三

依据2015年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概要,广州成人高考网的我们精心为成人高考的考生筹备了2015年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要素大全三,期望可以帮到成人高考的考生。

名字权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名字权、有权决定、使用和根据规定改变我们的名字,禁止他人干预、盗用、假冒。

自然人名字权的内容是:

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根据规定改变我们的名字;有权禁止他人干预、盗用、假冒。

侵犯名字权的行为即表现为干预自然人对自身名字的决定权、使用权和根据法律规定改变自身名字的权利;盗用或假冒他人名字。

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摄影、摄像、美术创作等方法再现自然人的外部形象。

自然人肖像权的内容是:

1.有权拥有我们的肖像;

2.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以其他非法目的或方法使用自然人肖像的,可以构成对自然人名誉权的侵害或人格权的侵害。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使用他人肖像的目的在于追求营利,与实质是不是获得盈利无关;

(2)未经本人允许。

名誉权

名誉,是社会对一个人社会地位、贡献、人品、才能和能力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应当公正、客观,不得任意诋毁、贬低。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的 社会干扰和人格尊严。《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法损害公民、法人的名 誉。

名誉权,是指公民对我们的名誉享有不受他人损害的权利。使用侮辱、诽谤、捏造及散布不真实的事实、捏造或传播流言蜚语等方法损害公民名誉的行为,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侵犯名誉权的主要行为包括:

1.侮辱:构成要件为故意行为(以侮辱他人人格为目的);采取公然的方法进行。

2.诽谤:构成要件为

(1)故意以贬低他人人格为目的。诽谤不一样于检举失实,以正当方法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即便检举、控告的事实与实质不符,以不觉得是诽谤;

(2)捏造不真实的事实包括编造谣言、故意传播谣言、传播道听途说的传言。行为的特征是捏造、虚构事实。不论是自身捏造,还是故意传播不真实的事实,都可以构成诽谤;

(3)散布不真实的事实以肯定的方法将不真实的事实传播。不一样于举报或向国家有关机关的控告。向国家有关机关、组织检举或汇报,不会导致不真实事实在社会上的传播,不会构成诽谤。

隐私权

隐私权是自然人要紧的权利。国内立法是充分一定和保护个人隐私权的。但是,啥是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是什么?法学界及立法上并没给出统一的回答。

一般觉得,隐私权具备以下特点:

(1)是个生活活的事实,如:个人的住址、纯粹个人的信息、个人的事务。

(2)与社会公众生活无关,这是隐私的要紧特点。维持隐私处于秘密状况,不会干扰社会公众生活、影响他人权利的推行。

(3)不愿让其他人知晓,只有本人不愿让他人知道才是隐私。假如自愿让他人知道,就不是隐私。

侵犯隐私权行为主要的特点既是未经本人许可散布他人隐私,使无关的人知道他人的隐私;不论故意或过失,均可以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

亲属权

1.定义

亲属权,是指公民在婚姻家庭方面依法享有些身份权利。

2.身份权的类型

(1)婚姻自主权

婚姻自主权的基本含义是:公民在缔结和解除婚姻关系时不受他人非法干预。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禁止交易、包办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

(2)夫妻之间的身份权

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成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互称配偶。夫妻的身份权是由于具备夫妻的身份而产生的人身权利。夫妻有互相抚养和照顾的义务,有平等的一同财产的处分权,各自拥有独立的名字权等权利义务。

夫妻身份受法律保护。

(3)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

家庭是因婚姻和血缘关系而形成的一同生活单位。在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形成了身份关系,享有身份权。例如:爸爸妈妈与子女的关系;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兄弟姐妹的关系等。

家庭关系主要体现为经济上的扶养、抚养、辅助关系;财产的继承关系;家庭一同财产的支配关系。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ubanyouke.com/17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