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最新!2021年初级证书领取又新增8区域!

速看!最新!2018年初级证书领取又新增8区域!

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注意啦!陕西安康、辽宁营口、吉林、江苏扬州、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衡水、内蒙古巴彦淖尔、内蒙古鄂尔多斯考区的小伙伴们恭喜啦!

2021年初级会计师考试预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

01

陕西安康发放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通知,办证时间为2018年十月十九日至十二月十九日,详细情况如下:

关于发放我市2018年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安人职字〔2018〕4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8年我市艾佩佩等946名同志参加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 证书领取需要:

1.考生申领证书前,请提前下载《陕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登记表》1份,根据需要填写好有关信息。依据合格职员名单提前查看本人的证书管理号及序号。

2. 报名时准考证上工作单位在县区的考生,请将办证资料交各县区人社局,由各县区人社局统一领取。报名单位在市直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3人以上(含3人)由单位开具介绍信指派专人统一领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一律不予受理。

3. 县区或单位统一领取证书的,需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合格职员登记表1份;考生自行领证的,需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合格职员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办证时间:2018年十月十九日至十二月十九日

三、 办证地址:安康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9楼918室

联系电话: 3214916

安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十月十八日

02

辽宁营口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须携带材料及需要、领取地址、领取日期及合格职员名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考试成绩及合格准则自行查看),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领取证书须携带材料及需要

(一) 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审现场没办法确定证书真伪的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

(二) 身份证原件。

(三) 因故不可以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人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 领取地址

营口 西市区青花大街28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县社保大楼,民政局路南)905房间

三、 领取日期

十月十七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于每一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领取。

四、 其他事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政处置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职员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峻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03

各位吉林考区的初级会计考生伙伴们注意了,吉林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初级会计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到报名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书,省直考生到长春财政局领取。

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吉林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领取日期

自2018年十月二十二日开始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址及咨询电话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到报名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书,省直考生到长春财政局领取。县(市)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

1、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区域考生领证地址:长春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长春前进大街2688号)。

长春会计职称考试中心,0431-89865971。

2、吉林区域考生领证地址:吉林财政局会计处201室(吉林松江中路83号),0432-62049102。

3、四平区域考生领证地址:四平财政局五楼会计科(四平铁西区政新街1号),0434-3215082。

4、辽源区域考生领证地址:辽源财政局会计科(辽源人民大街3386号),0437-3252494。

5、通化区域考生领证地址:通化财政局二楼223室(通化新桥路259号),0435-3502223。

6、白山区域考生领证地址:白山财政局会计科(白山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726号),0439-3226392。

7、白城区域考生领证地址:白城中小微型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0436-3219892。

8、延边区域考生领证地址: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308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0433-2876085。

9、松原区域考生领证地址:松原财政局会计科602室(松原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0438–5075053。

10、梅河口市考生领证地址:梅河口市财政局会计科(财政局207室),0435-4223791。

11、公主岭市考生领证地址: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公主岭市新开街3号),0434-6869019。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因故不可以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考生领取合格证书、考生信息表(存放个人档案中)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04

江苏扬州考区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朋友们请注意,领取扬州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需要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情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需要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地址准时间

以下领取证书时间为工作日内。

1、现场审核在广陵区的考生,请到四望亭路40号财政局一楼大厅领取,联系电话:0514-87340204。

领证时间:2018年十月二十二日-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5:00。

2、现场审核在邗江区的考生,请到百祥路35号邗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財政窗口(24号)领取,联系电话:0514-87896762。

领证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45-17:00。

3、现场审核在开发区的考生,请到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07室领取,联系电话:0514-87962163。

领证时间:2018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5:00。

4、现场审核在仪征的考生,请到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14-83440979。

领取日期:2018年十月二十二日-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5、现场审核在江都的考生,请到江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长江路150号),联系电话0514-86978603。

领证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30。

6、现场审核在宝应考生,请到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302室领取,联系电话:0514-88236925。

领证时间:2018年十月二十五日-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5:00。

7、现场审核在高邮的考生,请到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楼财校204室领取,联系电话:0514-84616752。

领证时间:2018年十月二十二日-十一月三十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扬州财政局

2018年十月二十二日

05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初级会计考生朋友们注意啦!在广西考区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8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到指定地址提交申领证书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有关事情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步骤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5号),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由人社部门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的初级职称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考后资格审查,获得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

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二)考生本人填写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登记表》(以下简称“表格”)1式3份, 考生可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资料下载”模块下载。表格“照片”栏需上传与考试报名时的同底彩色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与本人填写的表格一同彩色打印。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步骤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8年十一月十五日前,请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职员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到本人所在的市(县、区)财政局。各设区市财政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请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首页进行查询,各县(市、区)财政局的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咨询所属设区市财政局。区直考区考生请到南宁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1楼会计职员服务大厅办理。

(二)各设区市财政局负责采集所管辖县(市、区)财政局报送合格职员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身份证件是不是真实有效,相片是不是与初级职称证书照片为同一底片,相片明确度是不是合格。并于2018年十二月五日前将经过审核的表格和未通过考后资格审查职员的证书提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提交表格和证书时,请一并提交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职员材料加盖印鉴基本状况材料,状况说明的内容不限于模板所列内容,任何需要说明的状况均可进行说明,包括对于证书办理步骤方面的建议和建议等。

(三)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收到材料后,与考试合格职员数据库信息核对,在表格上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专用章(会计)”。

(四)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将加盖印章的表格发回各设区市财政局,各设区市财政局发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发放给办证职员。

(五)凡未在上述时间准时递交材料影响证书领取的,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联系补办事宜。

(六)对于办证职员较多的县(市、区)财政局,为了加快办证步骤,经报告所属设区市财政局同意后,可直接携带采集的申请材料到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办理用印手续。

五、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办理步骤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步骤。

(二)根据人社部门需要,每年安排2次遗失补办集中办理,请各设区市财政局分别于每年五月三十日和十一月三十日前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三)遗失补办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人自拟的遗失补办申请,简要说明原证书的遗失状况并提出申请补办的需要,由工作单位盖章或另附单位证明材料;

2.在地厅级以上报纸刊登原证书作废声明并附报纸原件;

3.获得职称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登记表》复印件;

4.电子版白底彩色照片,像素295×413,尺寸2.5×3.5厘米(1寸),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

5.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有关工作需要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办证环节需要细致、领证发证需要肯定时间,工作中难免碰到各种问题和复杂状况,请各市、县(区)财政局准时交流,提升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步骤、便捷办证职员。

(一)高度看重,严格审核。各市财政局要高度看重,与各市人社部门加大联系与交流,做好生意衔接工作,切实加大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并准时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二)加大宣传,优化管理。各市、县财政局要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道证书办理步骤。并可结合当地本单位的实质,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首要条件下,采取多种方法,降低、优化证书发放环节,便捷群众、提升效率。为便捷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办理证书手续均可通过邮寄方法,具体事宜请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查看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十月十九日

06

河北衡水的初级会计考生朋友们请注意,衡水考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工作(第二批),马上开始,请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领取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衡水财政局关于发放2018年度第二批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职员:

依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我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为更好服务全体合格职员,提升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市财政局将分期分批向初级科目考试合格审核通过职员发放《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证书》。现通知如下:

1、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职员请下载《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职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依据本人实质状况填写此表(草表)。填写过程中可参照《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职员登记表》(2018年度初级样表)(见附件2)。

2、本人持有关证件(见附件3)于十月二十九日——十一月五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桃城区永兴西路819号一楼132室),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职员登记表》(正式表格),领取《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证书》。

3、第二批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职员证书领取日期安排行榜单见附件。

4.为保证全市发证工作有序进行,每一个工作日为100名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职员办理领取《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请遵守时间安排,准时办理领证手续。

5、衡水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0318-2166530。

附件1: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登记表-空白.docx

附件2: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登记表——样表.doc

附件3:需携带资料.doc

附件4:10.29-十一月初级证书领取表.xls

衡水财政局

2018年十月十八日

07

内蒙古巴彦淖尔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公布,请通过考试的考生与2018年十月二十三日起到指定地址领取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巴彦淖尔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于2018年十月二十三日开始发放(周六、日不上班),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报名回执表到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104办公室进行审核领取。

(地址:开源路政府办公大楼西侧,乘7路、12路公交车可达)

特此通知

巴彦淖尔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10月19日

08

内蒙古鄂尔多斯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发布,请考试合格的考生与2018年十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二十日到报名地址领取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鄂尔多斯财政局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证书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度初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2018年十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二十日集中领取。(周6日除外)请成绩合格考生到各自报名确认地址领取。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报名回执表。具体地址如下:

市财政局会计科

0477-8581657

(地址:康巴什金财大厦412室)

东胜区财政局会计股

0477-8108681

(地址:东胜区铁西万融大厦1510室)

准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4215061

达旗财政局

0477-2258338

伊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8690011

乌审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7212592

鄂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6218206

鄂前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7625068

杭锦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6627213

鄂尔多斯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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