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建水利水电教材有哪些变化

2020年一建教材已经面市, 非常多考生都非常关心新教材的变化,与新教材中都增加了哪些要紧考试知识点。2020一建水利水电教材有哪些变化?跟我们一块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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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19版教材P174,新教材P172)

水利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应符合下列需要:

(1)投标文件中载明或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使用工程分包的,应当明确分包单位的名,称、资质、营业额、分包项目内容、现场主要管理职员及设备资源等有关内容。分包单位进场需经监理单位批准。

(2)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未明确,工程项目开工后需使用工程分包的,承包单位须将拟分包单位的名字、资质、营业额、现场主要管理职员及设备资源等状况报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审批。

2、使用劳务分包的,承包单位须将拟分包单位的名字、资质、营业额、现场主要管理职员及投入职员的工种、数目等状况报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审批。【新增】(19版教材P176,新教材P173)

3、分包问题分为一般合同问题、较重合同问题、严峻合同问题、特别严峻合同问题:【新增】(19版教材P178,新教材P175)

(1)一般合同问题

项目法人方面主要有以下:

①未准时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分包文件。

②未对施工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进行备案。

(2)较重合同问题

项目法人方面主要有:未按需要严格审核分包人有关资质和营业额证明材料。

施工单位方面主要有以下:

①签订的劳务合同不规范。

②未按分包合同约定计量规则和时限进行计量。

③未按分包合同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3)严峻合同问题

项目法人方面主要有以下:

①对违法分包或转包行为未采取有效手段处置。

②对工程分包合同履约状况检查不力。

施工单位方面主要有以下:

①工程分包未履行报批手续。

②未按需要严格审核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营业额。

③对工程分包合同履行状况检查不力。

(4)特别严峻合同问题

责任单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的。

4、水利工程建设水平监督巡查【改动较大】(19版教材P221,新教材P218)

5、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问题追究【新增】(19版教材P235,新教材P232)

有关水利工程建设水平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有以下:

(1)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水平测试等参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准则和设计文件拓展安全策划、安全预防、安全治理、安全改变、安全保障等工作。

(2)检查方法所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问题,是指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报告、调查、处置、处罚等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条例》实行。

(3)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是指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及其职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准则、设计文件和合同需要的各类行为。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分为一般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较重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严峻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检查方法”附有有关认定准则。

(4)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方法与水利工程建设水平问题追究方法一致。

6、水利工程建设专项验收的需要【整节改动】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改动】(19版教材P285,新教材P282)

(1)依据环境保护部2018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均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2)依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本方法规定的程序和准则,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3)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建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情等三项内容。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准则和规范性文件。

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为提升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建议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法,帮助拓展验收工作。

(6)除根据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道的方法,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①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②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③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7)除需要获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高端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般不超越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越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8)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筹备阶段、验收调査阶段、现场验收阶段。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维持设施验收【新增】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维持设施自主验收包括水土维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2)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备的资料应加盖制备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水土维持设施验收报告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编制。

(4)竣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一般包括现场查询、资料查阅、验收会议等环节。

(5)水土维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由生产建设单位和同意报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双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公示二十个工作日,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期公告。

3)档案的归档与移交方面的基本需要【改动】(19版教材P287,新教材P288)

(1)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采集、整理应符合《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需要GB/T11822-2008。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办法》GB/T106093-2009需要统一折叠。折叠后的图纸幅面一般有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规格,图标题栏应露在外面。

(2)竣工图需要做到完整、准确、明确、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图章反映:编制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人和审核日期。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别建议及目录。

7、施工机械使用费【改动】(19版教材P312,新教材P313)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准则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3调整系数,维修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09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施工机械使用费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钱计算。

8、单价解析【改动】(19版教材P312,新教材P313)

税金指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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