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调整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和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年〕1号)精神,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质状况和主考学校建议,决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对我省高等教育自考现开考专业的专业名字、专业代码和专业种类等进行调整。具体事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业调整仅限于我省现开考专业(见附件),不包含已公布停考的专业。

二、专业调整后全部使用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内的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

三、我省现开考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详见《河北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调整对照表》。

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省自考的报名考试报名、毕业审核、毕业证书颁发和注册等使用《河北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调整对照表》中的《专业清单》内专业。

2021年下半年前,我省自考的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仍使用《河北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调整对照表》中的现开考专业。

四、现开考专业的专业种类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专科层次专业的种类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种类统称为“专升本”。

五、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本次暂不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届时我省将依据新版专业基本规范需要对开考的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六、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不进行专业名字、专业代码和专业种类等调整,停考过渡期内仍使用原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进行自考报名考试报名、毕业审核、毕业证书的颁发和注册等工作,停考过渡期满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次专业调整的宣传和讲解工作,以多种方法准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我省自考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推行。

附件:河北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调整对照表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ubanyouke.com/42321.html